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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1 09:53 来源: 编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信息来源: 2013-08-01

办市函〔2013〕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根据《文化部关于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 开展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大检查的通知》(文市函〔2013〕26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文化部拟于2013年8月至10月开展全国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交叉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和主要内容 

  (一)召开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座谈会 

  1.根据《通知》规定的检查重点,了解当地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基本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2.了解检查地区在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开展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大检查工作的具体举措; 

  3.听取对改进文化市场管理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二)实地检查行政审批窗口单位 

  1.了解窗口单位的性质、人员、办公设施的基本情况; 

  2.检查是否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办公场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内容; 

  3.检查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受理流程; 

  4.抽查行政审批案卷。 

  (三)实地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场所 

  1.根据行政审批案卷抽查情况,选择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核对审批与场所实际情况; 

  2.了解经营者对行政审批服务的满意度; 

  3.听取经营者对文化市场管理和行政审批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范围 

  (一)省内交叉检查:由各省级文化部门组织实施。 

  (二)全国交叉检查:文化部从各省抽调人员,组成8个工作组开展交叉检查。检查组应当在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召开座谈会,了解全省行政审批情况,收取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填写的《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基本情况汇总表》1-2;每省至少选择1个县(区)进行实地检查。 

  三、检查要求 

  (一)各检查组组长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负责同志或省级文化厅(局)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市场处处级领导担任,负责与检查地区的工作对接、组织座谈、拟定实地检查路线、汇总本组交叉检查情况等工作;联络员由文化市场司的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具体联络、行程安排、服务和资料收集等工作。文化部检查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文化部负责。 

  (二)检查工作组对于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明确提出,督促整改;对于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并进行反馈。  

  四、检查工作安排 

  (一)省内交叉检查。7月31日前,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本省《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基本情况汇总表》、自查阶段情况分析、省内交叉检查方案报文化市场司。8月31日前,完成省内交叉检查工作,并将交叉检查情况书面报文化市场司。 

  (二)培训。8月10日前,文化市场司公布分组方案和名单,培训检查内容和检查要点。 

  (三)集中检查。各小组根据具体情况选择9月2日至9月27日期间的时段,集中开展交叉检查工作。 

  (四)情况汇总阶段。10月18日前,各小组将交叉检查书面报告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联 系 人: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杨颢伟、张维冠 

  联系电话:010-59881885(兼传真) 

  电子邮箱:yyy_culture@sina.com 

  特此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