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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文物)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本着创建适应现代综合执法管理体系需要的文化市场(文物)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的指导思想,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文物)综合执法管理体制,从而达到维护文化市场(文物)安全的目的。
《意见》明确了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执法职能和机构整合、理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健全综合执法制度机制等8大重点任务。《意见》要求,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各有关行政部门、企业信息系统的衔接共享,推进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在线办理,实现互通互联;构建文化市场(文物)重点领域风险评估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信息链条;完善文化市场(文物)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文化市场(文物)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文化市场(文物)警示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运行机制,要求文化市场(文物)综合执法机构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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