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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0-12-22 15:18 来源: 编辑:艺术司
信息来源: 2010-12-22

   据文化部《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文艺发[200848号)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推荐申报,经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专家委员会认真评审,并报文化部审定,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推荐名单已经确定。为保证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的质量,现将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工作办公室(文化部艺术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要具体详实,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部艺术司文学美术处

  邮编:100020

  联系人:安远远 刘冬妍

  联系电话:010—59881764

  59881765

  传真:010—59881332

  E-mail

  whbyss926@163.com

 

   公示日期:

  20101215日至30

  

   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推荐名单

  序号  美术馆名称

  1    中国美术馆

  2    上海美术馆

  3    江苏美术馆

  4    广东美术馆

      5    陕西省美术博物馆

  6    湖北美术馆

       7    深圳市关山月美术馆

    8    北京画院美术馆

      9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