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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委员呼吁:重视少数民族戏剧生存和发展
发布时间:2011-03-24 17:36 来源: 编辑:艺术司
信息来源: 2011-03-24
   “少数民族戏剧工作关系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切不可等闲视之。”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吴江呼吁,务必重视少数民族戏剧的生存和发展。

  作为国家京剧院原院长,吴江参加过少数民族戏剧会演的评委工作,这次上会前他还对我国少数民族戏剧现状做了大量调研,结合自己三上西藏采风创作和四赴青、甘、宁下乡演出的亲身经历,他提出了多条有利于少数民族戏剧生存和发展的具体建议。

  吴江分析认为,近年来,我国民族文化尤其是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在传承和发展中遇到了不少困难。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大多居住在边疆地区,那里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多数群众尚处在解决温饱的阶段,还没有形成文化消费的经济能力和习惯。因此不少少数民族戏剧团体在大中城市得不到演出场地,到基层也只能靠微薄补贴进行公益性演出。如此一来,就陷入了经费拮据、剧团减少、人才流失的困境。另外,随着近些年“景点文化”的兴起,许多少数民族戏剧中独特的内容、形式和美学特征有沦为大导演“人如潮,歌如海,声如雷,舞如操”的节目中的“背景”和点缀式的“花边”的趋势,致使少数民族戏剧逐渐丧失本色。“开发景观文化产业绝不应该以牺牲少数民族戏剧为代价,保护和发展我国的少数民族戏剧的工作,应该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认真关注的事情。”吴江说。

  为解决少数民族戏剧面临的诸多发展困境问题,吴江建议,把少数民族戏剧发展建设工作列入文化部“十二五”规划之中,拨专项经费,指定专门机构或学会负责。少数民族戏剧团体应该享受等同于国家级文化事业单位的待遇,由财政全额拨款,在一段时间内暂不实行转为企业化管理的改革。还可由国家民委、文化部和全国政协京昆室组成考察调研组进行少数民族戏剧现状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制订适合于少数民族戏剧生存发展实际情况的政策。应积极组织出版“少数民族经典戏剧集”,拍摄少数民族代表性剧目的数字电影。中央和地方媒体更要加大对少数民族戏剧的宣传报道,并制订少数民族戏剧发展、人才培养的战略规划,建立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艺术团体对口支援和帮扶少数民族戏剧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