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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大部分的歌剧表演团体缺乏演出场所,艺术生产与销售脱节,走向市场面临诸多困难。不少歌剧演出单位不能真正实行艺术总监制和歌剧季,每年的艺术活动缺少规划。11月15日,在首届中国歌剧节举办期间,中国东部剧院联盟、中国西部演出联盟、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的负责人齐聚福建省福州市,会商成立中国剧院联盟,并正式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若该联盟成立,将实现包括14个省会城市的剧院的对接,在全国范围内共享演出资源。
作为中国剧院联盟的倡议者,福建大剧院院长、福建省歌舞剧院院长张树平说:“让全国更多观众能在自家门口的剧院中共享艺术精品,这是三大演出剧院联盟成员单位达成的共识。中国剧院联盟将是一个以项目为依托的演出经营场所的联合体,旨在通过统一运作,使剧院之间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促进剧院产业的发展和演出市场的繁荣。”
多年来,相较于国家在剧场建设和精品剧目创作上的投入,在舞台产品的营销和推广上的投入稍显薄弱,剧院联盟的形式丰富了演出市场的承接项目方式,使演出渠道更加通畅。据介绍,若中国剧院联盟成立,将有利于提升演出项目的议价能力,以规模化优势吸引国内外演出商,采取集中采购、统一宣传的方式降低成本,增加演出数量,从而达到降低票价、文化惠民的目的。此外,还能够拓展演出空间、优化演出环境、整合优势资源、实现资源共享,让更多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通过全国巡演走近寻常百姓。
“建立中国剧院联盟是有效整合演艺资源的必然要求。”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理事长李长青说。2005年9月,北京天桥剧场、北京世纪剧院、辽宁大剧院等6家剧场组建成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充分利用北京作为全国演出集散地的优势,搭建起北方的演出资源交流平台。两年后,加盟剧场从6家增加到12家,并运作了“原生态歌舞《云南映象》东北行”等演出项目,在一定程度上整合了北方尚不成熟的演出市场。随着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运作的成功,中国西部演出联盟、中国东部剧院联盟等区域性演艺联盟相继成立。
“通过联盟成员之间的紧密合作,可以提升剧院的经营能力,利用联合运作、票房分账等多种手段,突破传统单打独斗的市场操作方式,降低演出成本,吸引广大观众走进剧院观看演出,也可以较大幅度地提高剧院的票房收益。通过有效的整合、包装,形成整体宣传攻势,不仅有利于建立剧院的品牌形象,还有利于通过行业自律,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顿演出秩序、抵制恶性竞争,达到进一步推动演出市场繁荣和发展的目的。”剧院联盟相关负责人说。
三大演出联盟之间有着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拥有丰富的演出运营实践经验,并已统一了票务销售系统——剧院联盟票务系统,建立了覆盖14个省会城市剧院的联盟票务销售网站。
“但剧院联盟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还需要政府对其进行有组织的资源整合和有选择的优秀剧目投入。”张树平表示,通过建立中国剧院联盟,将可以把演出项目营销介入到艺术生产创作中来,增强剧目的市场竞争力,形成更有活力的现代演出市场主体,从而充分发挥剧院对歌剧艺术的推广和普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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