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艺术司关于2014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3 15:15
来源:
编辑:艺术司
信息来源: 2014-12-03
艺美函〔2014〕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中国美术馆:
2014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已经接近尾声,在各地文化厅(局)及各美术馆的大力支持下,该活动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认真总结活动经验,进一步促进各美术馆的收藏研究工作,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的通知》(办艺函〔2014〕5号)和《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4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目录的通知》(办艺函〔2014〕141号)的要求,文化部艺术司将对纳入《2014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目录》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并根据展览效果和社会反响,评选出优秀展览项目,给予奖励性补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报送地址
入选《2014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目录》的美术馆,应根据本馆参与2014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上报至文化部艺术司,所报送的总结需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所属美术馆、国家重点美术馆可直接报送至文化部艺术司。
文化部艺术司委托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负责总结材料的收件和汇总工作,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1号,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邮政编码:100010;收件人:温铮;联系电话:010-64008546;电子邮箱:zwh5401@163.com。
(总结报告等电子版表格可从文化部官方网站艺术司子站、中国美术馆官方网站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栏目下载)。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2014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项目总结报告(包括公共教育活动情况表)一式两份;
(二)出版的展览画册等其他可以体现该展览成果的材料一套。
三、评选
文化部艺术司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将采取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答辩、评委实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并邀请部分媒体进行现场观摩(具体评选时间另行通知)。对于评选出的优秀展览项目,将给予奖励性补贴。同时,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若干,以表彰在本次活动中组织工作突出的文化厅(局)。
四、文化部艺术司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艺术司文学美术处 陈 岩
联系电话:010-59881764,59881765
电子邮箱:whbyss926@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4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项目总结报告
2. 公共教育活动情况表
文化部艺术司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