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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艺术司关于2016年度全国美术馆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1 09:33 来源: 编辑:艺术司
信息来源: 2016-03-21

  艺美函〔2016〕8号   

  文化部艺术司关于2016年度 

  全国美术馆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美术馆事业健康发展,加强美术馆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美术馆的业务能力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文化部艺术司将于2016年度继续举办全国美术馆专业人员培训工作,该工作已纳入《文化部2016年干部培训计划》2016年全国美术馆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由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具体承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 

  一、培训项目 

  (一)美术馆馆长培训班(3期) 

  1. 培训时间: 

  2016年4月23日至4月29日(第一期) 

  2016年5月22日至5月28日(第二期) 

  2016年8月3日至8月9日(第三期) 

  2. 培训对象:全国各级各类美术馆(含民营美术馆美术名纪念馆、艺术馆)馆长及各级文化厅(局)美术业务主管人员。近年来未参加过文化部艺术司举办有关培训的各美术馆馆长须积极参加培训。 

  3. 培训规模:每期50人。 

  )美术馆公共教育人培训班 

  1. 培训时间:2016年6月2日至6月8日 

  2. 培训对象:全国各级各类美术馆(含民营美术馆美术名纪念馆、艺术馆)公共教育人员 

  3. 培训规模:50人。 

  )美术馆行政管理人员培训班 

  1. 培训时间:2016年6月19日至6月25日 

  2. 培训对象:全国各级各类国有美术馆(含民营美术馆美术名纪念馆、艺术馆)行政管理人 

  3. 培训规模:50人。 

  美术策展人培训班 

  1. 培训时间:2016年7月17日至7月23日 

  2. 培训对象:全国各级各类美术馆(含民营美术馆美术名纪念馆、艺术馆)及各类艺术机构策展人 

  3. 培训规模:50人。 

  (五)美术馆展览实务培训班 

  1. 培训时间:2016年7月24日至7月30日 

  2. 培训对象:全国各级各类美术馆(含民营美术馆美术名纪念馆、艺术馆)负责运输保险、布撤展、展览技术等展览实务的有关人员 

  3. 培训规模:50人。 

  注意:各班次培训时间中首日为报到时间。 

  二、培训地点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南路5号),培训班不负责接、送站。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及培训期间食宿费由主办单位负责,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报名事宜 

  请各单位登陆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艺术学院官网,点击右上方“网上报名”,准确填写参训人员的详细信息。 

  民营美术馆相关人才报名请在备注中注明业务主管单位,并提交所在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扫描件至邮箱msgrcpx@sina.com 

  报名截止日:2016年415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  汪静 王聪丛 

  办公电话:010-69268874  69268701 

   

                                     文化部艺术司

                                    2016年3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