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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文化和旅游部全国画院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02-18 13:21 来源:艺术司 编辑:马思伟
信息来源:艺术司 2020-02-18

  一、目的与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加强全国国有画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全国画院系统的业务能力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在“十三五”期间实施“全国画院创作人才培养和扶持计划”。作为该计划的重要内容,2020年艺术司与中国国家画院共同举办“2020文化和旅游部全国画院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
  二、开班基础与师资
  中国国家画院(原中国画研究院)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的从事中国画创作与研究的高级专业机构,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导师队伍。自上世纪80年代建院初期,便组织院里老画家开班授业。从2004年起,聘请院内外有丰富创作经验和学术成就的著名艺术家开设导师工作室,先后培养艺术人才5100余人(次),成为国内最具成果与影响力的中国画及书法教育培训基地之一。
  近年来,中国国家画院多次承办原文化部和文化和旅游部全国画院系统各级各类专业人才培训班,全面系统培训美术创作人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积累了丰富的培训经验。
  三、招生对象、条件及人数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能够在学习期内脱产学习。
  (四)全国省级国有画院及本系统相关美术机构在编的创作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限于国画门类,包括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三个专业。
  招生人数:30人。
  (说明:凡在“十三五”期间参加过原文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画院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培训班的人员,不再重复参加培训。)
  四、教学安排
  (一)开课时间:从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具体开学、授课时间另行通知)
  (二)授课方式:
  采用脱产学习方式,除课堂教学外,根据情况安排外出写生。
  (三)授课地点:中国国家画院教学培训部。
  五、教学形式
  (一)本班分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三个专业,在统一授课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实际开展教学。
  (二)由中国国家画院研究员和院外著名艺术家、理论家组成导师队伍,并分别配备执行导师具体实施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三)课程分为专业课与理论修养课。前者偏重于技法讲解与传授,后者偏重于文化修养及学术理论的提高。
  1.专业课主要内容为中国画理念讲解、名作临摹、实地写生和创作训练,并将安排一定数量的书法课程。要求学员定期提交作业。
  2.理论修养课主要内容包括中国传统文化、文学、哲学、美学和中外美术史论等课程,将聘请知名学者、教授及文艺理论家授课。
  同时将开设专门课程讲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论述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六、报名、录取与结业
  (一)报名方式
  招生简章及报名表将在中国国家画院官网及中国国家画院官方微信发布,报名者须提供电子版报名材料。(网址:www.cnap.org.cn)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请自行下载、填写。(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相关证明复印件,包括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正背面)、曾获奖励证书。
  3.单位出具的脱产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人原创作品照片5件。
  5.个人小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以上报名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打包于一个文件夹内(作品照片应为JPG格式,图片大小2-5M,文件名设置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类型-尺寸-创作年代;文件夹名称设置为:“X省X 单位X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zggjhywlbb@126.com。
  报名日期为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入学后如发现材料不实,将作退学处理。
  (三)录取
  中国国家画院邀请专家组成艺术委员会联合评审,根据报名时提交的作品或图片,经审核为本人作品并对其水平进行评选后,确定建议录取名单,报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审核后录取。录取情况将于4月20日之前通知学员本人。
  (四)结业形式
  本班学习结束时,根据学习情况、结业作品对学员成绩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结业作品收入《结业作品集》,并举行“结业作品展暨结业仪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费用及其他
  (一)所有进入高级研修班学习的学员免收学费。
  (二)学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学员在入学时须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四)学员应遵守中国国家画院的相关规定和教学培训部的考勤制度。
  (五)学员按照教学安排,及时完成导师布置的作业,并最终完成结业创作。
  八、联系方式
  中国国家画院教学培训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
  邮政编码:100048
  电话:(010)88414989,13681553881
  
  附件:报名表
  

  中国国家画院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