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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动态第391期
发布时间:2015-08-27 08:57 来源: 编辑:政策法规司
信息来源: 2015-08-27
改革发展动态

391

文化部政策法规司改革指导处

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资讯部                              2015年8月25

 

混合所有制文化企业的发展模式

 

※编者按※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近年来,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案例越来越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放大功能、提高竞争力的效果逐步显现。本期《改革发展动态》梳理了相关政策和案例,供读者参阅。

 

※顶层设计※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体制及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

《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决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化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九部门20136月印发的《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各类资本投资演艺业。鼓励各类资本依法以投资、控股、参股、并购、重组、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股份制改造和演艺经营。鼓励成立演艺业发展基金,支持演艺业发展与创新。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对转制院团及其战略性、先导性演艺项目进行投资,推动演艺投资多元化。积极培育和发展演艺业保险市场。

 

※高层声音※

201312月,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兼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雒树刚在《人民日报》撰文提出,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允许其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其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引导它们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时任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的刘玉珠201311月召开的“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上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等等,这是不同寻常的。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提出具体要求,更是其他领域所没有的。这并不是说文化产业发展比其他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产业门类更重要,而是突出强调了文化产业在文化体制改革中的特殊重要作用。在经济领域我们要以改革促发展,在文化领域要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我们更要认识到,文化产业发展本身就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决定了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对外文化贸易的规模和水平,也决定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成效。

20136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人民日报》发文称,文化央企改制方面,财政部要善用各种激励手段,发挥财税杠杆作用,谁改革支持谁,鼓励联合重组,鼓励资源整合。

 

※案例分析※

 

贵州文化演艺集团与地产企业共组贵州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贵州省委、省政府同意,贵州文化演艺集团以所属7家子公司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方式与贵州唯一一家上市房地产企业—中天城投集团组建成立贵州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组建贵州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贵州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由贵州省文化厅下属七家事业单位贵州省河滨剧场、贵州省话剧团、贵州民族歌舞剧院、贵州省黔剧团、贵州省人民剧场、贵州省杂技团、贵州省朝阳影剧院(以下统称"七家事业单位")与中天城投集团作为发起人,共同投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七家事业单位占该公司35%股份,目前该公司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整合文化资源、增强文化展业整体实力的思路,推进贵州文化广场的各项建设。

新组建的演出单位将向公司化、市场化、品牌化转型,告别依靠“皇粮”的日子。此外,公司广泛扶持文化类创意企业入驻文化产业孵化器,争取在2024年成功上市,并且带动10家左右文化创意类企业完成上市。文化广场项目将成为贵州省乃至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及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文化产业的典范项目,具有很强的行业示范性。

 

北奥集团注资蓝海电视台

北京北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奥集团”)成立于1994年,旗下拥有北京演出公司、北京对外文化交流公司、北京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公司等,同时涉足会展、广告、旅游领域。该公司也是北京国资公司在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内容平台和投融资平台,曾出色完成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2010年广州亚运会开闭幕式,并深度参与举办鸟巢版大型景观歌剧《图兰朵》、奥运场馆驻场演出“鸟巢·吸引”及“梦幻水立方”。蓝海电视是第一个在欧美主流媒体全英文24小时播出中国内容的,以民营机制运作的媒体,也是国家文化出口的重点企业。

20147月,北奥集团持股蓝海电视约25%股份,帮助蓝海电视完成了第三轮资本市场融资。与此同时,由蓝海电视自主研发的“蓝海云”全媒体云平台正式上线,借助这个融合了电视制作、媒资管理、互联网、云计算、云储存和大数据等各种技术的全新运营模式,蓝海电视有望在未来几年上市。据悉,蓝海电视台所在的北京莱锦创意产业园也是由北奥集团与北京纺织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开发。

北京北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武晓南表示:“最早我们是蓝海电视的房东,后来成为他们的内容提供商,现在我们成为了蓝海电视的股东”。北奥集团“三重身份”的转换,换句话说是从服务提供商到合作伙伴再到出资人的转变,反映了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国企参与民营资本层层深入的过程。另据了解,蓝海电视是北京北奥集团第一个直投、成为股东的企业。

 

安徽再芬黄梅艺术股份公司转企改制、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一步到位”

2011413日,安徽再芬黄梅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安庆市挂牌成立。该国有文艺演出剧团将转企改制、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三步并作一步走”,为全安徽省乃至全国国有文艺演出院团改革闯出了新路、创造了经验。

2005年,安徽省开始文化体制改革自主试点以后,推动安庆黄梅剧院改革,采取名角领衔方式,组建了再芬黄梅艺术剧院。为进一步深化文化改革,2010年以来再芬黄梅艺术剧院在转企改制的同时,探索股份制改造,组建了安徽再芬黄梅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有文艺演出院团改革创造了经验。据悉,这是全国第一家转企改制、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三步并作一步走”的国有文艺演出院团,是安徽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重大成果,也是安徽省第一家省市共建的演艺改革院团。公司股份主要由国有股、职工股、个人品牌入股、面向社会引进战略合作者入股等组成。

 

北教传媒挂牌"新三板"

20141118日,北京出版集团控股的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教传媒”)在“新三板”挂牌,成为全国首家登陆“新三板”的国有控股图书发行企业。

北教传媒是国有出版机构、民营图书策划和发行公司整合各自优势资源而成立的,是出版领域混合所有制经营的试点单位。据了解,北教传媒的前身京版北教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12月,是由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九州英才图书策划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立的国有控股公司,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北京出版集团占全部股份的51%,北京九州英才图书有限公司占49%201458日,北教控股完成股份制改造。

改制后的北教传媒既受益于国有出版企业的优势资源,也拥有民营企业的灵活经营战略,发展迅速。2012年至今,平均每年策划图书超过500种,每年发行图书6000万册。北教传媒拥有一系列核心品牌产品,在全国教辅图书市场具有很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此外,北教传媒还出版了一批重点图书,如综合类图书《中华文明探微书系》成为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并售出英文及德文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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