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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上,首先由党支部书记王雁行宣读《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在宣读过程中大家不仅了解了《准则》和《条例》精髓,还在此基础上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自身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开展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作为党员应该做先行者,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党员要做遵守党规党纪的示范者,不让做的坚决不做,让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遵守和执行好《准则》和《条例》,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赢得党和群众的信任。同时,在学习讨论中,大家认为《条例》具有三个特点,即第一,科学性,《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覆盖党员8小时内外的工作和生活,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真正让纪律成为“铁律”;第二,针对性,《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的丰富实践,特别是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具有更强的现实针对性;第三,操作性。《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性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可以更好地通过解决个性问题,防止和避免理解、执行上的偏差。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党支部党员对党纪的认识,为党员树立了行为的准则,让党员更好的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