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青年演艺人才信息上网计划开始实施
发布时间:2004-07-04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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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林林
信息来源: 2004-07-04
为了进一步宣传和展示我部青年演艺人才,扩大知名度,促进其成长进步,并利用网络平台加强部系统内青年的交流,部团委、部青联决定联合中华文化信息网在部系统直属单位内实施青年演艺人才信息上网计划,有关具体实施要求如下:一、信息报送基本条件青年演艺人才上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二为” 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文艺导向,积极进行文艺创新,努力繁荣先进文化(二)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扎实。(三)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年龄35岁以下的艺术专业人员。二、信息报送内容青年演艺人才上网,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文化部青年演艺人才信息上网统计表》1份(见附件)(二)《文化部青年演艺人才信息表》1份(见附件)(三)本人剧照和生活照各2张(四)本人作品音像制品、撰写或发表的文章三、信息报送时间和方式(一)信息采集、报送时间:2004年7月20日--2004年9月31日(二)报送方式 采集资料工作由部团委统一组织、协调,具体工作由各单位团组织负责。报送材料原则上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四、 信息网络结构图青年演艺人才信息,可通过以下程序浏览:登录中华文化信息网(http://www.ccnt.com.cn)→文化青年→青年风采→明日之星;或中华文化信息网→文化人物→演艺星辰。五、青年演艺人才上网,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单位团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青年的信息采集工作。联系人:白 静 66121776 66155259 马海荣 65552031 6555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