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团通字〔2010〕12号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10级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现将共青团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2010级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班的通知》(国团工组〔2010〕37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团组织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文化部直属机关团委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抄报:部直属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