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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文化部决定开展2005年度文化市场夏季督查行动
发布时间:2005-06-15 16:33 来源: 编辑:admin
信息来源: 2005-06-15

    针对当前网吧及音像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文化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文化市场夏季督查行动。通知全文如下:

    2004年以来,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大力开展网吧和音像市场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市场情况复杂,问题反复性强,死角漏洞仍然不少,必须继续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文化部决定自2005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在全国开展文化市场夏季督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文化市场夏季督查行动,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找准网吧和音像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管理的薄弱环节,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明确划分责任,层层落实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督查工作方案,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

    二、要按照文化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文市发〔2004〕38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5〕10号)要求,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取缔黑网吧,坚决贯彻落实网吧日常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重点督查网吧日常检查频度最低标准制定和执行情况、网吧现场检查记录制度执行情况、网吧入场登记制度执行情况、对网吧日常检查结果和重大行政处罚公示情况、网吧总量和布局规划制定和执行情况、网吧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三、要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十个城市开展音像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文明电字〔2005〕8号)、《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查缴以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等名义出版发行的违法音像制品的通知》(办市发〔2005〕20号)、《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严厉打击“金芦”“天龙映画”等成系列违法音像制品的通知》(市函〔2005〕54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坚决打击盗版DVD压缩碟、违法进口音像制品及品牌化、成系列的违法音像制品。对达到法释〔2004〕19号文件规定标准、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各地要通过经营者自查,属地管理部门日常巡查,上级管理部门抽查及组织互查等形式,对网吧及音像制品经营场所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坚决做到堵住漏洞、不留死角。

    五、各地要结合督查行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集中报道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震慑规劝违法分子,努力营造打击违法经营的高压态势。

    六、督查行动期间,文化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组成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抽查复查及召开现场会、地区片会等形式,赴各地督促检查网吧和音像市场管理工作情况。对于问题突出屡禁不止、行业监管严重缺位、社会反响强烈和市场秩序较为混乱的地区,将要求限期解决。

    特此通知。

    文化部

    二OO五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