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戏函[2015]20号
文化部艺术司关于第七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
“优秀黄梅戏剧目展演”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振兴地方戏曲,展现近年来黄梅戏艺术传承与创新的优秀成果,文化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决定于2015年9月上旬至10月7日在安徽省安庆市共同举办第七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本届黄梅戏艺术节由文化部艺术司、安徽省文化厅、安庆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
艺术节期间,将举办优秀黄梅戏剧目展演活动。现将剧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有关省(区、市)各种体制的黄梅戏院团均可申报参加。对民营艺术团体的通知和申报工作由各地文化厅(局)负责。除安徽省外,其他各省(区、市)申报数量为1至3台。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剧目必须是2013年以来新创或整理改编的黄梅戏大型剧目。
(2)申报剧目需把握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的原则。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剧目需填写申报表(附后),由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加盖印章。
(2)申报剧目需提交剧本、节目单各2份,演出单位和主创人员简介以及剧照4至5张(含电子版)。
(3)申报剧目资料由所在省(区、市)文化厅(局)汇总提交至第七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筹委会,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5日。(以邮戳为准)
四、剧目遴选及评论
1.申报剧目将由组委会组织专家遴选审定,并结合剧目审定情况,排出展演演出日程和剧场分布表,于8月20日前书面通知参演单位。
2.展演期间,文化部将邀请专家组成观演评论小组,召开研讨会对参演剧目进行“一剧一评”,以权威专业、严肃认真的文艺评论提升剧目创作演出水平和观众鉴赏能力,充分发挥艺术评论对艺术创作的引导作用。
五、会务安排
参演院团自行安排往返安庆的交通。艺术节筹委会将按照每团80人的规模,统一提供在安庆演出期间的食宿和演出场地,并给予一定的参演经费和交通补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第七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筹委会
艺术活动组 汪志耿
电 话:0556—5536698
E-mail: 574407662@qq.com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振风大道
东部新城综合楼6楼C区6027室
邮 编:246003
文化部艺术司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