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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示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13 17:26 来源: 编辑:马思伟
信息来源: 2016-05-13

    2015年5月至11月,文化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经评估,拟确定全国上等级文化馆共计2550个,其中,一级文化馆1152个,二级文化馆675个,三级文化馆723个,详细名单附后。 
    现将评估定级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监督管理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1727、59881740 
    传 真:010-59881776 
    电子邮箱:ggsjgc@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

 

文化部办公厅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