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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活动
文化部与保监会联合举行“保险支持文化产业试点工作启动仪式”
发布时间:2011-01-10 16:38 来源: 编辑:汪淼
信息来源: 2011-01-10

  

  2011年1月10日,文化部与保监会在京联合举行“保险支持文化产业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同时公布了第一批11个文化产业保险试点险种和3家试点保险公司。

  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代表双方致辞,并与中宣部体改办高书生副主任一起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三家首批试点保险公司颁发证书。

  此前,两部门刚刚于2010年12月29日发布了《关于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109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是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的首个专门文件,对保险业支持和服务文化产业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文化部欧阳坚副部长在致辞中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文化产业要实现“支柱性产业”的目标,必须要跨越式、突破式发展。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解决文化企业投融资难题,成为文化部所面临的重要课题。2010年3月,文化部积极联合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保监会等九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一年来,文化部通过深化金融机构合作,扩大银行信贷支持规模;充分运用财政激励手段,落实贷款贴息政策;开通信息化合作渠道,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文化产权交易,完善文化要素市场;启动“文化产业金融工作人才培养工程”,加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工作,逐项落实九部门文件精神。保险业对文化产业的支持,更是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层次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不可或缺的环节。“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也将于2011年增设“文化企业网上投保系统”,研究开发文化产业保险业务的网络受理。

  袁力主席助理在致辞中表示,《通知》的发布以及试点工作的启动,是保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险监管与文化主管部门通力协作,积极贯彻九部门《指导意见》的一个具体行动,不仅能够对文化产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也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保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将开创文化产业繁荣和保险市场发展的双赢局面。袁力主席助理要求各家试点公司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繁荣发挥积极作用。保监会将把保险支持文化产业试点工作作为新的重要契机,进一步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推动保险机构更好地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繁荣。

  《通知》指出,要开拓创新,大力开发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保险产品。保险机构要积极推进文化产业保险的创新发展,努力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和文化产业需要的保险产品,逐步建立文化产业保险市场运行机制和制度。在现有传统财产保险业务的基础上,保监会和文化部将共同组织开发、分批确定文化产业保险险种,并推进有关试点工作。《通知》确定演艺活动财产保险、艺术品综合保险、文化企业知识产权侵权保险等十一个险种为首批试点险种;确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试点经营。

  《通知》指出,要优化管理,提升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保险服务水平。保险机构要建立文化产业保险承保和理赔的便捷通道;鼓励保险机构为文化企业制订一揽子保险计划;支持为文化产业保险市场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发展。要改进服务,发挥保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功能。在遵循市场原则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公司投资文化企业发行的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参与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保险机构可与信贷、债券、信托、基金等多种金融工具相结合,为文化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展信用保险业务,弥补现行信用担保体制在支持文化产业融资方面的不足。

  《通知》提出,要加强协调,建立保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机制。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保险监管部门的合作,主动与当地保险机构进行沟通交流。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的文化机构和企业,引导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入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和审计流程,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为保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奠定良好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