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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将文物安全列入综治范畴
发布时间:2010-10-21 10:12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辑:媛媛
信息来源:中国文化报 2010-10-21
  记者从19日在黄山市召开的安徽省文物保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安徽将把文物安全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统筹协调公安、司法、工商、海关、文物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盗掘、盗窃、走私文物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安徽省是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2009年底确定的9个联合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重点省份之一。安徽省文物局局长陈建国介绍,近年来,文物犯罪呈现新特点:职业化特征日益明显,组织更趋严密,分工更细化,智能犯罪增多,作案工具先进、手法隐蔽,流窜作案、团伙作案频发,犯罪侵害范围不断扩大。

  从2009年12月“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安徽省文物局和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开展了打击田野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先后侦破定远、枞阳两起公安部挂牌案件,破获淮南、寿县等地数起盗掘古墓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0多人,追缴涉案文物200多件,其中珍贵文物近百件。

  陈建国表示,安徽省文物部门将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协调公安、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海关、宗教、旅游等部门,建立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公安消防、治安部门定期联合检查,排查、治理重点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安全隐患;按照治安属地管理原则,协助各级公安部门在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或文物犯罪活动相对突出的地区设立文物、公安联合派出机构,加大对文物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联合纪检监察、国土资源、环境等部门经常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制止并坚决打击破坏文物本体及其原生环境安全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