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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6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2011-05-31 10:42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辑:媛媛
信息来源:中国文化报 2011-05-31
  文化部近日批准通过《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6月1日正式实施。规划确定了以两条文化生态发展轴、9个文化遗产密集区、14项重点项目构筑的立体化实验区。

  2008年1月,文化部批准同意设立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是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后第二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范围包括安徽省黄山市、绩溪县和江西省婺源县。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2009年启动。总体规划根据非遗保护的内在规律、项目分布及徽州现存的地缘文化生态格局,构建了祁门、黟县、休宁县、徽州区、歙县以及绩溪县、徽州区、歙县、屯溪区、休宁县两条文化生态发展轴;屯溪、徽城、岩寺等9个文化遗产密集区;徽州民歌等14项重点项目。

  总体规划突出整体保护的原则,坚持非遗保护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文化生态保护与自然生态保护相结合。在保护方式上,总体规划针对不同文化项目的表现特征、生存状态、传播途径等属性,设计资料性保护、馆藏性保护、展示性保护、传习所保护、生产性保护和原真性保护六大保护方式。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建设时间将延续至2025年。

  据悉,2011年至2015年安徽将优先开展最能体现徽州非遗特色和濒临灭绝的重点项目开展保护;扶持一批群众基础好、市场价值高的非遗项目开展生产性保护,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还将努力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使徽州文化生态保护意识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