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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承担起农村各门类文化市场的监管职责,安徽省文化厅规定拟委托人员必须是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工作人员。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拟委托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考核,使拟委托人员能够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文化市场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经考核合格后,由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发放由安徽省文化厅统一设计制作的《农村文化市场监督证》,受委托人员持证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工作。县级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与乡镇综合文化站签订《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委托书》,明确委托协助管理的具体事宜。
据了解,委托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文化市场,是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的客观要求,是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重要举措。各地开展情况今后将纳入安徽省文化厅对市、县(市、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考评范围。对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文化站人员,将适时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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