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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市场发展。近期,安徽省文化厅决定对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准入政策进行调整,要求地市文化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满足需要,合理布局,利于管理”原则,制定出2014年—2016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市场总量调整布局规划,重点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仍为空白的农村乡镇、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区等市场的布局,努力发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缩小城乡信息化差距、解决流动人口和低收入群体上网问题方面的作用。
此次总量布局规划调整分三个步骤实施。一是拟定草案,由各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社会反映等方面情况,分析本行业市场需求和监管能力,拟定本市(含所辖县、区)总量和布局规划草案。二是分级负责,县区的总量和布局规划须经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县(区)规划基础上,制定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市场的总量和布局规划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厅。三是社会公布,省厅对各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方案进行批复,并在省厅网站等平台予以公布。各地也须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新的总量调整和布局规划,宣传政策规定,实时公开,接受监督,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来源:安徽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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