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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化厅党组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4-11-24 14:41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4-11-24

  为加强安徽省文化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促进文化强省建设。日前,安徽省文化厅党组制定印发《落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阶段性目标,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办法》对深化作风建设、坚持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细化具体措施。要求文化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把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加快文化强省建设作为政治责任,健全重大问题民主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保障政令畅通;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的贯彻落实,以“三严三实”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依法办事、勤俭办事、高效办事的要求,推进机关政风效能建设,以转变作风、服务群众为重点,深化行业作风建设。强调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大查办信访举报案件力度,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完善执纪问责工作机制。结合文化厅系统工作特点,狠抓廉政教育、制度防范、监督制约三个关键环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制度防线、监督防线,提高预防腐败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文化系统人才、资源、阵地优势,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制度防范风险,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紧紧围绕文化中心工作,加强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文化厅重大项目、活动、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厅直单位财务定期审计制度,每年有计划地抽审部分市县文化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有效预防截留挪用资金现象发生。

  《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党组每年与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强化各单位主体责任,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直属单位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向厅党组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建立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实行“一案双查”。文化厅系统各级纪检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加强对各直属单位纪检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来源:安徽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