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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办法》
发布时间:2022-06-08 09:28 来源: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周祎
信息来源: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06-08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6月1日正式施行。为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宣传和贯彻有关要求.

  高度重视宣贯部署。《实施办法》是继2020年《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出台后,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又一部地方立法,对促进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本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国图老专家回信、致首届全民阅读大会贺信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打造15分钟阅读圈”部署的具体举措,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及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更好满足城乡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各地要结合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公共图书馆行业培训等,统筹制订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专题报告、以会代训、知识竞赛、在线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基层文化管理员等进行多层次培训,切实提高学法用法意识与水平。国家级、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要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积极扩大宣传报道。各地要将《实施办法》学习宣传纳入普法工作计划,利用世界读书日、法制宣传日、全民阅读季、江淮读书月以及送文化下乡等,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成果,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深厚氛围,不断提升社会参与率、知晓度和满意度。要充分发挥全省公共图书馆联盟作用,依托总分馆设施阵地,采取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海报、摆放相关图书及宣传手册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做好宣传。

  扎实推进贯彻落实。各地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把《实施办法》学习宣传与推进工作相结合,对照图书馆设立、运行、服务等各项规定,及时开展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切实优化公共图书馆环境及服务。积极改善公共图书馆设施条件,因地制宜推进城市阅读空间建设,打造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高品质文化空间。认真落实免费开放、法人治理、服务公示、需求调查、志愿服务、安全管理等基本制度。创新完善总分馆制、全省联盟、社会参与等工作机制,推进行业联动、功能融合、区域交流。各地要积极完善公共图书馆馆藏体系,创新阵地服务、流动服务和线上服务,促进资源整合、互联互通,打造具有时代感的城乡阅读推广品牌,充分发挥图书馆“滋养民族心灵、培育文化自信”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进安徽省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