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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首都图书馆之所以能在文件出台后的第二天即实现全部免费开放,得益于北京市有关部门多年努力的结果。2004年,首都图书馆在全国首先取消了读者存包费;2006年,北京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开始对未成年人实行全免费服务;之后,以首都图书馆为中心的北京市各级公共图书馆自2008年2月6日起,统一取消了临时阅览证费、读者卡办证工本费和注册费。至此,除为调剂资源的自习室一天两元和电子阅览室第三小时后的象征性收费外,首都图书馆已基本实现了全部免费。
多年来,北京市在“三馆”免费开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财政投入逐年增加,免费服务的场地和项目越来越多。新文件出台后,北京市文化局、财政局也在积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为在北京市全面推开免费开放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确保这一惠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