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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首都文艺舞台的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北京市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的发展,北京市文化局于12月12—13日在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举办“北京市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培训班”。来自北京市百家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的百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是北京市第一次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的大规模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培训班,主要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的发展水平,鼓励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创作出精品力作,确保首都舞台健康良性发展。
北京市文化局局长肖培为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培训班做了开班动员讲话,他强调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发挥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方面,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北京市文化局巡视员吴然做了题为“舞台艺术创作——多样化创作原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讲座;北京市文化局巡视员叶重辉做了题为“营业性演出运作中需要重点注意的环节及问题”的讲座,分别从创作和演出两个层面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做了详细的阐述。此外,通过组织主题为“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如何健康发展”的分组讨论,也促使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的负责人相互沟通了情况,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目前,北京市现有民营艺术表演团体405家,涵盖了戏剧、歌舞、曲艺、杂技、魔术、木偶、皮影等众多艺术门类,在繁荣基层演出市场、丰富城乡文化生活、继承优秀文化传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舞台艺术发展的重要力量,与国有院团一道,为我国舞台艺术的繁荣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北京市民营艺术表演团体整体起步较晚,还存在资金实力薄弱、专业创作人员缺乏、原创剧(节)目数量不多、创作演出原创剧(节)目的经验有限、优秀人才引进困难、市场营销经验不足、抗风险能力差等问题。
为更好地支持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健康快速发展,北京市委宣传部和北京市文化局将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在评选表彰、职称评定、社会保障、优秀剧目支持等方面对民营文艺院团一视同仁,为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如,修订《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推行针对剧本创作、剧目制作和演出等艺术生产不同阶段的有效扶持,体现预先扶持、同步扶持和后期扶持奖励的结合;积极组织国有艺术表演团体和艺术院校为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开展业务辅导,并鼓励其参加民营艺术表演团体演出活动;积极组织民营艺术表演团体演职员到国有艺术表演团体和艺术院校进行学习培训。民营艺术表演团体演职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与国有艺术表演团体享受同等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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