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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文化委做好辖区参加“首届北京优秀小剧场剧目展演”演出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2-04-19 14:29 来源:北京文化热线 编辑:全悦
信息来源:北京文化热线 2012-04-1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践行北京精神,加强对北京小剧场剧目创作的引导,提升小剧场戏剧的艺术水平,推动戏剧艺术的普及与发展,展示首都文艺舞台的繁荣景象。按照北京市文化局工作安排,东城区部分演出场所将在4月至5月期间将进行“首届北京优秀小剧场剧目展演”活动。
  东城文委为加强辖区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展演期间的安全管理,保持安全经营秩序,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财产安全。对参加小剧场剧目展演演出场所提出:一是各演出经营场所要高度重视此次展演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立即安排专人组织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突发应急事件的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每位员工都能熟悉预案流程和岗位职责。二是各演出场所在展演期间,值班经理必须在岗在位,切实加强展演期间的组织领导。在安全措施方面,切实做到每个环节和岗位的责任具体,明确到人。开展做到“四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进行一次火灾隐患排查;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从而切实提高场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能力。三是各演出场所的法人代表是本场所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要亲自组织场所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消防工作要做到“三自”。即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自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建立;二是否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中英文双语应急广播;三是各级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四是否存在违章采用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以及不安全用火、用电现象;五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数量及宽度是否符和要求,是否保证畅通;六是自查现有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和排除。四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人数,不得超员经营。在人数较多时,要及时增派保安人员,加强巡视,发现火灾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真正做到小事能自救,大事不发生。
  在展演期间,区文委行政执法队、文化市场管理科将对辖区参加展演演出场所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不留死角。对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的演出场所,将依据相关法规从严处罚,切实保证演出场所的安全经营,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营造一个更加文明健康安全的文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