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小型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管理规定汇编》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2-05-04 10:30
来源:北京文化热线
编辑:全悦
信息来源:北京文化热线 2012-05-04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为认真落实北京市文化局编写的《北京市小型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管理规定汇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辖区演出市场的经营秩序,立即将市文化局下发的演出场所管理规定印发给辖区所有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就如何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方面,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阵地意识、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维护首都文化安全,切实发挥首都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建设,推动首都大发展大繁荣。
二是各演出场所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积极促进东城区演出市场的繁荣和发展。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热亲讴歌北京精神。大力推介原创、当代、北京和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舞台剧节目。
三是要立即组织所属人员对《北京市小型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管理规定汇编》进行学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落实,进一步提高演出场所经营的法律观念,做到守法经营。使东城区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健康发展,成为弘扬北京精神的文化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