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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首都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北京市正式启动首都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示范区创建内容包括设施建设、服务供给、组织支撑、资金和人才保障、服务评估、资源整合、首都特色七个部分,分为共40项93个指标。成立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负责日常工作。聘请中央和本市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各区县在创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创建工作。每年3月份,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创建水平向市文化局、市财政局进行申报,区县文化委员会负责相关组织、协调和准备工作。2016年3月份即可进行首次申报。经专家组评审和领导小组批准同意,优秀指标得分率90%以上、排列前三名的区县,将被授予“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称号,称号有效期2年,到期复核;创建后指标下滑的,将取消称号。
为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发展,北京市还正式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在市委深改组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和市委宣传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市文化局为牵头单位和召集人。成员单位由市编办、首都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等19个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促进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规、部门规章、规划、编制及政策规定的统筹协调,依法正确履行行政监督职责;二是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有序进行;三是深化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机制创新,完善各项公共文化制度,提高文化治理能力。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近期,将重点围绕贯彻落实“1+3”公共文化政策文件、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编制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公共文化立法、加强供需对接和资源整合、基层群众文化组织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来源:北京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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