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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以及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有关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北京市文化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文化局“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16年9月正式印发。
《规划》立足全国文化中心的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研究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局系统文化改革发展各项重点工作,不断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的凝聚示范、辐射带动、展示交流和服务保障功能,显著提升首都文化软实力。《规划》紧密结合首都文化发展实际,注重融入新理念、谋划新思路、实现新发展。在指导思想方面,提出要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特别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中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作为首都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牵引,充分体现了文化发展新理念。在发展原则方面,把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的四个原则,即坚持改革发展和文化安全保障相统一;坚持文化继承与文化创新相统一;坚持政府引导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统一;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统一。在总体目标和任务方面,提出了到2020年首都文化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并围绕文化体制改革、公共文化服务、艺术创作演出、文化产业发展、非遗保护、对外文化交流、文化协同发展等提出了七大具体任务,通过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构建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扎实开展公共文化建设五项工程,率先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潜心抓好文艺“高峰”创作,推动首都文艺舞台持续繁荣;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推动非遗活态传承;积极促进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推动文化“走出去”;积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强化文化产业支柱性地位;深化京津冀文化领域交流与合作,推动文化协同发展迈向更高水平。在保障措施方面,《规划》着重提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加大资金投入、推进依法治文以及强化人才支撑等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成效。下一步,北京市文化局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年度计划、绩效考评、评估督促的落实,确保规划任务落实、目标实现。(来源:北京市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