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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实施文旅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发布时间:2020-12-03 09:38 来源:中国旅游报 编辑:杨倩
信息来源:中国旅游报 2020-12-03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日前发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了针对文化和旅游行业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范围,发布了信用评价体系。

  征求意见稿明确,《办法》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文化和旅游行业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信用评价、信用监管等相关活动适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建设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平台,定期发布或更新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主体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并与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评价将从基础信用、政务信用、第三方信用、行业领域信用等4个维度,分类编制文化和旅游行业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评价标准,确定评价方法,实施信用评价;对信用评价指标及权重实行动态管理。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据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于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合理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于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适当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此外,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行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于承诺人未履行承诺、虚假承诺等失信行为,按轻微违诺失信、一般违诺失信和严重违诺失信划分等级,实行差异化惩戒措施。(沈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