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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重庆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多措并举推进文物保护利用
发布时间:2016-04-14 14:19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6-04-14

  4月12日,国务院专门召开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好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重庆市积极采取措施,紧密部署,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目前全市有不可移动文物2590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82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8个、中国传统村落63个,有博物馆、纪念馆81家,有馆藏文物76万余件,真正实现了向文物资源大市的转变。 

  一是推进重点文物保护项目。三峡文物保护任务全面完成,到位资金9.28亿元,实施保护项目787个,白鹤梁、张桓侯庙、石宝寨三大工程如期完工并对外开放,考古发掘126万平方米,出土文物14.3万余件,顺利通过国务院三峡文物保护专项终验,三峡后续文物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全国石质文物一号保护工程——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抢救性保护工程历时八年圆满完成,2015年6月正式对外开放。大遗址和古建筑保护得到加强,投入经费5.46亿元,实施完成9处大遗址保护工程及326个古建筑保护修缮,钓鱼城遗址入选第二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老鼓楼衙署遗址荣获“2012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潼南大佛本体保护修复评为“2012年度全国十佳文物维修工程”;投入2.1亿元,实施梁平双桂堂等文物保护项目13个。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稳步开展,白鹤梁题刻和钓鱼城遗址成功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二是加大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力度。各级财政投入1.7亿元,抢救保护116个抗战遗址,维修面积11.4万平方米,保存状况明显改善,全市抗战文物保存较好的达247个,占62.5%,其中市级以上抗战遗址的较好率达到96.4%。通过集中成片利用、整合对外开放、打造交流平台、开办专题展览等形式,对外开放129处抗战遗址,建成重庆抗战遗址博物馆等15家抗战类博物馆,宋庆龄旧居等10个渝台文化交流基地,上清寺——红岩村片区等4个抗战文物旅游区,年均接待人数约650万人次。市文化委、市规划局在全国率先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定点定位入库工作,实行主城区文物保护与城市规划的“一张图”管理,主城区419处文物保护单位和314处抗战遗址在城市规划中“定点定位、信息入库”,实现了文物保护与城市规划的有机结合和有效管理。 

  三是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重庆自然博物馆新馆顺利建成开馆,重庆工业博物馆建设加快推进,巫山、大足等一批区县博物馆新馆投入使用,74%以上的区县建有博物馆。有国家等级博物馆12家,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跻身全国11家央地共建博物馆行列,西南唯一;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作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年均参观人次突破600万,位居全国同类博物馆首位。定期开展博物馆运行评估和免费开放博物馆绩效考核,出台《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建成开放非国有博物馆15家,开展国家文物局“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博物馆展览提升工程,年均推出专题展览100个、开展教育活动800次,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抗战岁月基本陈列》获得2014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红岩联线《红岩风范 千秋楷模》入选全国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第一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调查国有单位27188家。国家首个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基地项目落户重庆。免费开放博物馆68家,2015年免费接待观众2000余万人次,免费开放以来累计接待参观人数上亿人次。 

  四是完善文物工作保障机制。市政府先后颁布实施《重庆长江白鹤梁题刻保护管理办法》《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利用办法》《钓鱼城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基本建立了以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主体,符合重庆实际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市文物局相对独立运行,新增两个处15个编制;市文物考古所更名为市文化遗产研究院,新增编制20名;区县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实现全覆盖,有区县文物管理所39家。“十二五”期间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近13亿元,市级财政2015年全市文物事业费达到5.64亿元,为2011年3.68亿元的1.53倍,人均事业费17.63元,为2011年12.6元的1.4倍。(来源:重庆市文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