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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明确三个方面推进地方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4-08-27 09:43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4-08-27

  近日,为及时掌握厦门市艺术院团新剧目创作生产情况,加快推动厦门市地方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建设,厦门市文广新局提出三个方面要求予以推进。

  一是把握艺术创作规律,好剧本“可遇不可求”。文学艺术生产创作有其自身独特规律,领导重视和经费投入不一定能出精品、出好戏,“无心插柳柳成荫”、“国家不幸诗家幸”、“种瓜得豆”的事情在文学艺术生产创作领域经常发生。“大投入”也不一定都有“高产出”,许多伟大作品并不是产生于国家昌盛、财政经费支持充裕、作家生活优裕的情况下。实践证明,许多精品剧目、优秀保留剧目都是靠锲而不舍、精益求精打磨出来的,例如歌剧《白毛女》、《江姐》、话剧《雷雨》等。因此,艺术创作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艺术创作原则,充分认识作家在艺术创作中的主体意识,发挥主观能动性、挖掘创作灵感。根据厦门市的实际情况,基本确保每年重点抓1至2台新剧目的创作,重点加工提高2至3台已经排出并有良好基础和市场前景的优秀剧目,力争做实今年,策划明年,储备后年,计划长远。经过确定项目、寻找主创、剧本研讨、立上舞台、反复修改等环节,确保把“有基础”打造成“留得下”,不断提升艺术创作的质量与水平。

  二是坚持自力更生,艺术创作要“靠自己的骨头长肉”。剧目创作要立足本土、自力更生,购买剧本、外请高手只能是一时的权宜之计。厦门的文化底蕴、城市规模和人才集聚有其自身体量,“花重金”、“请高人”的做法不适合地方戏创作,请得来未必留得住,留得住未必用得好,不一定就能产生时代巨作。厦门市现有五个国有专业艺术院团,还有厦门市台湾艺术研究院和厦门艺校两个研究培训机构,全市的剧目创作力量在福建省具有一定基础、优势和影响,为此,更要注重发挥特色,依托自己的“家底”,自力更生,立足闽南话文化区,在地方戏创作上充分挖掘闽南文化元素及闽台关系特色,体现反映新时期的家国情怀和乡愁记忆,创作出富有本土特色的好剧目,培养更多土生土长的创作人才,向全省、全国乃至全世界推销厦门特色的艺术精品。

  三是创新观念和形式,改编和表演是重要艺术创作途径。文学艺术规律决定了好剧本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以厦门现有艺术院团和专业作家队伍,不可能每年都有“高大上”、顶尖艺术作品产生,作品也不可能年年都获全国大奖,但剧本创作的数量每年都要有一定的指标。因此,厦门市专业艺术院团更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学习借鉴国家大剧院改编重排《风雪夜归人》等成功案例,尝试改编经典剧目,充分挖掘艺术内涵,创新表演形式,对经典剧本进行二度、三度创作,注重在表演手法和技术手段上更多融入一些现代元素,尤其是演员表演的基本功,以此走出一条富有厦门特色的艺术创作新路子。(来源: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