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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6-03-28 09:45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6-03-28

  “十二五”以来,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战线始终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积极主动、有效作为,突破中求发展,实干中立新功,重任中看担当,文化改革发展措施有力,文化治理能力不断增强,重点工作连连突破,工作业绩亮点纷呈,多项工作发展指标在全省乃至全国同类城市中形势较好、排名靠前,为厦门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和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市创造良好的文化条件和精神支持。

  一、精品创作硕果累累。以歌仔戏《蝴蝶之恋》、高甲戏《阿搭嫂》、南音《情归何处》、音乐话剧《老宅》、闽南风情舞蹈诗《沉沉的厝里情》、女子群舞《海上民谣》为代表的舞台艺术精品剧目获国家级奖项4个,省级奖项77个;以小品《等》、舞蹈《鼓神》、儿童布袋木偶戏《小圣斗巨蟒》、答嘴鼓《不知半项》等为代表的一批群文作品获国家级奖项7个、省级奖项6个;以本土动画片《魔力星星狐》、少儿电视栏目《小海豚》为代表的一批动漫、广播电视作品获国家级奖项12个、省级奖项39个。有2人获“梅花奖”,1人获“牡丹奖”,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5位市级拔尖人才。编写出版《闽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两岸戏曲行思录》等二十余本研究专著。

  2015年,全市文艺广播影视精品创作繁荣发展。专业文艺方面,依托本土作家和本市院团,新创作投排歌仔戏《渡台曲》、高甲戏《大稻埕》两部涉台题材闽南地方戏在第六届福建省艺术节暨26届戏剧汇演中获优秀剧目奖、剧本一等奖及优秀演员奖等数个单项奖。此外,厦门歌舞剧院、厦门南乐团、厦门艺术学校的一批文艺作品也在省级艺术评奖中获得佳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2016年春节前夕,以市属五个文艺院团为主干力量,集合体制内外20多个单位800多名演职员,在半个月时间内,精心编排了《2016“百花迎春”——慰问厦门建设者》的大型综艺晚会,为全市建设者、市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各区市直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倾情献演,其演出盛况在厦门市文化史上罕见、全省少有,赢得市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群文方面,五缘湾合唱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合唱节荣获合唱比赛银奖,湖里区外来青年合唱团、厦门美术馆、厦门曲艺家协会、同安区文化馆、思明区文化馆等创作生产的一批群文作品在省级各类比赛中获奖。广播电视方面,推荐《神医大道公前传》参加第30届电视剧“飞天奖”评选,推荐少儿节目《鸡蛋碰石头》、动画片《家族使命》、纪录片《两岸攻心计》等6个节目参加第24届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网络视听作品《黄君奕住厦鼓甘露》《胡友义的钢琴天堂》入选全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展播。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完善。近年来,厦门市陆续新建、改扩建嘉庚剧院、集美新城诚毅图书馆等一批重大文化设施,启动“闽南戏曲艺术中心”筹建前期工作,研究筹建“闽南文化展示体验中心”,全市大中型公共文化设施提高到54个,六个区均相应建成区级文化艺术中心,全市39个镇(街道)全部设有综合文化站,岛内外(城乡)文化布局趋于均衡。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全面达标,区域性图书馆联合服务网络覆盖全市,全市公共图书馆多项业务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发展迅速,公共文化设施人均享有率居全国前列。2013年厦门市被评为全国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城市,集美区获评新一批全国文化先进区。2015年,厦门市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5~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基层综合文化中心建设”列入全国试点。2015年12月17日,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交流研讨会上,厦门市试点工作受到与会专家的高度肯定。

  广电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设置农村电影放映点341个、社区公益电影放映点23个,公益电影放映实现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有线广播覆盖延伸至自然村,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99.9%;推进“高清电视改造”项目,实现电视中心总体数字化率100%;全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全网覆盖户数107万户,初步建成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思明区、湖里区已具备100M双向接入能力,有线光缆通村达到100%,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率94.8%,移动电视终端数量3548个;完成仙岳隧道、翔安隧道、万石钟鼓隧道、梧村隧道的无线广播覆盖工程。

  三、群众文化活动遍地开花。近年来,厦门市陆续培育厦门市群众文化艺术节、“温馨厦门”节庆广场文艺活动、“书香鹭岛”活动月、“全民阅读活动”和“中国(厦门)漆画双年展”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群众自办文化的热情空前高涨,全市有文化志愿者12000多人、基层业余文艺团队1225支,逐步构建“市级有活动、每区有一节、街镇有品牌、村居有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体系。社会力量办文化蔚然成风,厦门爱乐乐团、筼筜书院、中华儿女美术馆等成为厦门市公共文化的重要补充。

  2015年,组织市属专业文艺院团开展“假日舞台”“优秀剧目进基层、进校园”等公益惠民演出715场次。市区公益文化场馆免费服务社会团体500余个、市民群众达1600余万人次。举办“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等主题美术展150场次。组织“2131”农村公益电影和城市社区“温馨家园”电影放映7420场次,全市各文化惠民力量普遍深入基层人民群众,将戏台、舞台、电影银幕搭到社区广场、部队军营、偏远山村、福利院、养老院乃至监狱,岛内外市民、驻军部队官兵、偏远山区群众、外来务工人员、弱势群体及特殊人群的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四、文化遗产保护有力推进。协同做好《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鼓浪屿建设活动管理办法》等地方立法论证修订工作,启动“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改造建设工程,鼓浪屿、闽南红砖建筑成功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鼓浪屿历史文化街区被公布为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厦门中山路入选全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先后公布第七批国保单位、第八批省保单位、第六批市保单位和第三批涉台文物古迹共95处117个文物点。积极推动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公布文物点纳入全市“多规合一”一张图,目前一期工程(思明、集美、同安三区文物点)已启动,思明、集美保护规划图已经完成。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调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2136处。完成文物系统馆藏文物数据库建设,登录三级以上珍贵文物4364件(套)。开展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国有单位收藏文物32494件(套),采集完成率100%。投入国家财政文物保护维修资金8556万元,完成群贤楼、尚忠楼、青礁慈济宫、大嶝金门县政府一期工程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配合思明区政府推进陈化成故居产权置换及合理利用工作。牵头启动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提升工程,研究拟定改造方案,着手筹划“美丽厦门”新篇章主题展策展工作。配合做好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参与起草《厦门经济特区风貌保护条例》。开展厦门周边海域水下文物考古,配合市轨道交通和新机场建设开展文物考古调查。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富有成效,出台《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在全国率先进行地方立法保护。推荐申报第五批省级非遗项目和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传承人。“闽南方言与文化进校园”普及推广更加深入,闽南文化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组织开展厦门市宗祠文化和朱子文化普查工作。扶持培育“海峡两岸郑成功文化节”“海峡两岸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大赛”“南音唱腔比赛”等一批非遗传承品牌活动。编辑出版《两岸闽南话大辞典》,打造“闽南文化走透透”活动品牌。全市现有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64项、传承人121人、传习中心32个。

  五、文化产业实力明显增强。重点发展创意设计、影视动画、文化旅游、数字内容与新媒体四大产业集群,形成了包括印刷复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娱乐、动漫网游、文化会展旅游、创意设计、古玩与艺术品、数字内容与新媒体等门类较齐全的产业格局。闽台文化产业试验园核心区二期(湖里老工业厂房文创园)、海峡两岸龙山文创园等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初见成效。灵玲国际马戏城、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龙山文创园、海峡两岸建筑设计文创园、神游华夏园等一批龙头项目相继建成,厦门国际艺术品(金融)交易中心、海丝艺术品中心、沙坡尾海洋文化创意港等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建设,推动“中国金唱片奖”永久落户厦门。文化融合发展的路径更加明晰,研究起草《厦门市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着力构建文化保税平台、艺术品展示交易平台、数字内容集成平台,拥有美图秀秀、美亚柏科、4399、咪咕动漫等数十家国内外著名的文化科技龙头企业,厦门市获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称号。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预计总收入1100亿元,比上年增长20%。今年初,厦门美图网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获批第九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截至目前,全市有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7个、省级文化园区和示范基地21个、市级重点文化企业50家,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300亿元以上,占全市GDP的8%左右,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25%以上,成为厦门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

  六、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成立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和“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市区两级及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基本完成“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重点抓好网络文化、出版物、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经营场所的监管,确保全市文化市场健康、安全、有序。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开展“清源”“净网”“秋风”“护苗”等十余个专项行动和2015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做好文化市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荣获“2015年度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2015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先进集体”称号;查办的多起案件获上级表彰。

  引导服务文化企业发展,促进文化市场及文化消费繁荣。深化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改革,积极支持全市23家上网服务场所转型升级。调整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准入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无证无照上网服务场所纳入正常监管,促进全市网络文化经营企业规范发展。先后出台《厦门市扶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暂行办法》《厦门市繁荣商业演出市场实施办法》。2015年,全市22家书店26个项目获得市民营实体书店扶持资金扶持,晓风书屋等3家书店获得福建省实体书店扶持资金扶持,书香阳光文化传播公司获得国家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商演市场呈现繁荣景象,全年引进209个国内外演出团体和个人开展商演;闽南大戏院推出精品演出102场,平均上座率70%;嘉庚剧院6月28日正式运营以来,推出29场精品演出,吸引闽西南、福建省乃至周边省份诸多“粉丝”来厦观看商演成为“新常态”。商业电影持续繁荣,新增3家电影院,全市现有电影院29家、银幕数169块,实现电影票房达3.92亿元(2014年票房2.54亿元),实现持续大幅增长;积极推动国有老影院改革,思明、中华两家国有电影院合作经营,效益明显提升。各类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发展壮大,逐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业守法经营的文化市场管理格局。

  七、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完成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局机构合并,设立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厦门市版权局、厦门市文物局),设立“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制定出台《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2015年7月市人大组织对《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成效受到人大代表高度肯定。完成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推动厦门市小白鹭民间舞团、厦门市歌仔戏剧团、同安区歌仔戏剧团划转工作,推动厦门歌舞剧院内部机制改革和厦门市少儿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牵头做好自贸区文教卫协调小组有关工作,推进《自贸试验区内调整实施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政策》落地实施,推动“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挂牌并落户自贸区。积极推进“文化保税平台”项目和“海丝艺术品中心”项目建设,厦门文化保税区建设在艺术品保税拍卖实践层面走在全国前列,艺术品交易产业链有望成为助推厦门市经济增长和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化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着重抓好“四张清单”及其他事项自查清理,并及时将审批流程、时限和要求向社会公开。承接国家部委和省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3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项。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单清理自查,保留行政权力246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2项;理出责任清单11大项、325小项,涉及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2项。推动审批改革,提高审批服务质量。整合内设机构,新成立局审批处(政策法规处)并整体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推动审批服务制度化、标准化、便利化,制定出台《职权目录》《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行政审批流程图》等制度,逐步推进“网上审批”。2015年受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337件,处理商事平台送件10537件,全部按时保质办结。

  八、对外对台文化交流不断深化。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及我市外事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互访和友城文化交流活动。近年来,厦门市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厦门青年民族乐团、厦门市歌仔戏研习中心、厦门市艺术学校、厦门歌舞剧院等分赴十几个国家及地区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商业性演出,取得良好成效。2015年,厦门文化交流访问团赴新西兰、马来西亚、印尼等厦门国际友好城市宣传推介2015年厦门文博会、“嘉庚论坛”等文化项目。受文化部委派,厦门市属文艺院团两度代表国家形象,积极履行对外文化交流交往职能:一是2015年8月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赴北非阿尔利亚、摩洛哥开展交流演出,圆满完成任务。二是今年春节,组织市属文艺院团出访新西兰惠灵顿,参加“欢乐春节”文化交流。应省文化厅邀请,厦门南乐团参加省委省政府春节团拜会文艺演出。厦门市图书馆与新西兰、新加坡、德国等友城互赠图书。外图集团公司出版物进出口贸易达1000余万美元,在美国、加拿大举办4场“中国图书展暨美丽厦门图片展”。

  持续深化对台文化交流,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在厦设立“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基地”“海峡两岸文化研究基地”“海峡两岸新闻出版交流与合作基地”和“两岸新闻人才交流培训研习基地”。成功创立培育“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乡音之旅巡演交流活动”“欢喜大围炉—两岸闽南话春晚”“两岸共同新闻”栏目等一批具有鲜明闽南特色的文化交流品牌,各区承办的海峡两岸保生慈济文化旅游节、海峡两岸福德文化节、海峡两岸汉字节、海峡两岸(厦门)乐活节、海峡两岸少儿美术大展等文化交流活动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内涵和形式。厦台厦金文艺交流日益活跃深化,年均交流人员超5000人次,交流的项目与人数呈逐年增长态势。2015年,促成厦门闽南大戏院与台北音乐时代剧场合作创排演出原创音乐剧《微·信》。闽南大戏院在金门设立票务系统,“金门买票、厦门看戏”成金门文艺爱好者新常态。推动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与台湾明华园戏剧团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长效机制。市属文艺院团于2015年6月随福建省政府代表团访问金门并演出,深受当地乡亲欢迎和好评,并获省政府领导表扬。

  九、文化品牌效应不断凸显。成功举办一系列重大文化展会及赛事,厦门的城市文化品位与美誉度逐步提升。“海峡两岸文博会”已举办八届,2015年展会规模和效益再创新高,实现签约金额414.9亿元,现场交易额10.73亿元,市场化、专业化程度日益增强,知名度及影响力稳居国家级文化产业博览会前三甲,是目前大陆举办的文博会中台湾文化产业参与度最高的展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在厦门和台湾两地轮流举办十一届,2015年展会吸引两岸450家出版机构参展,实现总码洋2700万元,促进两岸图书出版业交流贸易的成效明显,成为两岸出版业界最重要的交流平台。“中国国际钢琴比赛”每三年举办一次,并已永久落户厦门。协同办好厦门国际时尚周,2015年引进众多优质时尚资源,有力推动厦门市与中国服装协会、时尚集团、爱慕集团等达成深度合作。协办第六届“亚洲阳光纪录片大会”,该展会集聚700名境内外纪录片精英参会,厦门成为继香港、首尔、东京、吉隆坡、成都之后第六个承办的城市,提升国际知名度。各区高度重视打好“文化牌”,近年来成功举办郑成功文化节、福德文化节、海峡两岸龙舟文化节、慈济文化节、孔子文化节以及两岸乐活节等“一区一节”、“一街(镇)一品”文化特色品牌活动,集中展示城市人文色彩,营造城区浓厚文化氛围。

  十、公共文化传播及监管能力有较大提升。全市现有图书出版社2家,音像出版社1家,报纸7种,期刊25种,侨刊乡讯12种,连续内部资料出版物38种;有印刷业单位737家;有出版物发行单位265家;有影视制作企业82家。2015年,厦门市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主题,制播《东南往事》《陈嘉庚与南侨机工》等一批具有厦门特点的抗战题材专题节目。组织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展播,受到网民跟帖、“点赞”。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及出版印刷发行企业管理调控,扎实开展审听、审看、审读工作,编印《厦门报刊阅评》18期、《厦门视听评议》20期,深入开展打击新闻违法、敲诈行为和抵制低俗之风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做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项目扶持,厦门外图集团申报的“大陆出版物台湾网络书店营销工程”入选国家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厦门书香阳光文化传播公司创办的“两岸阳光故事家族”荣获第三届“中国社会创新奖”(2014—2015)优胜奖。配合完成中央新闻单位驻厦22家记者站开展自查、清理工作,配合省局做好全市11家新闻单位882名新闻采编人员记者证换发及第二批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工作。持续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工作,开展卫星电视接收及非法广播电台巡查整治,广电安全播出各项指标优于国家标准。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福建省“书香八闽”全民阅读活动在我市举办,组织开展厦门市“2015书香鹭岛活动月”及“我的悦读生活”征文等全民阅读促进活动,市少儿图书馆成功承办“2015全国少儿阅读峰会”。成立厦门市版权服务中心,厦门市获评首批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全市版权保护重点企业达到52家,六个区全部设立版权行政管理机构,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全面完成。2015年,厦门市4家企业获评首批“福建省版权示范单位”,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公司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保护奖”。(来源: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