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市文广新工作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厦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城市、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等战略目标,持续深化文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出更多优秀作品,着力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着力推动厦门文化“走出去”,努力实现“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抓精神贯彻,精心谋划实施“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贯穿到文化建设各领域、各环节。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全会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转化为“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加紧修改完善厦门市“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文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注意与国家、省规划的衔接,使各项规划更加符合上级精神、契合文广新工作的实际、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努力形成衔接配套的规划体系。
二、抓导向阵地,着力打造引领风尚的文明之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职责和使命,适应形势发展,积极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做好新闻舆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深化主流宣传,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指导督促市属主流媒体落实各项重大宣传和主题活动宣传任务,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逐步构建城乡居民提升文化、提高思想、塑造道德的共同精神家园。强化传播能力建设,指导督促市属主流媒体和网络视听节目正导向、讲格调、提品质,提升舆论引导、内容生产及公共文化传播能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先进文化。提升公共传播监管水平,完善现代传播监管体系,全面履行文化传播阵地、内容导向和节目播出管理等各项管理职能,规范广电新闻出版行业行为。强化广电播出安全,加强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深入开展整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推进广电基础建设,加强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系统的使用与管理,协调推动广电网络“三网融合”工作。
三、抓改革创新,着力打造文化发展的创新之城。加强文化规划和立法,推进文化法制化进程。加快转变文化行政部门职能,优化“办文化”力量、提升“管文化”能力,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宏观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科学有效配置公共文化资源,积极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组建评标和评估专家库,指导政府购买、民办公助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全力构建完善文化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标准体系。积极推动文化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文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完善市场准入政策和退出机制,优化监管体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积极稳妥、分类推进国有文艺院团内部机制改革,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步伐。牵头做好自贸区文教卫协调小组有关工作,推进《自贸试验区内调整实施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政策》的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和厦门文化保税区的建设运营。
四、抓精品生产,着力打造多元融合的艺术名城。推进艺术体系创新,以内容生产创作为核心,以适应群众需求的文化娱乐产品的不同形态为拓展方向,精心打造一批文艺精品,并向全省、全国乃至全世界推销厦门特色的艺术精品,力争1-2部作品入围全国重大艺术赛事并取得好成绩,打响厦门文化品牌。大力扶持发展地方戏曲,落实支持戏曲传承发展政策,贯彻执行好《厦门市传承发展地方戏曲实施意见》,推进“闽南戏曲艺术中心”规划建设并落户集美,推动厦门艺校四期工程建设。抓好主题文艺创作与展演,组织开展“中国梦”、“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等主题展演活动,重点围绕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80周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5周年等抓好主题文艺创作生产。做优做强海峡两岸文博会、海峡两岸图交会、中国国际钢琴比赛、厦门国际时尚周等文化展会及品牌赛事,培育高端商业演出市场,擦亮音乐文化这张名片,将厦门逐步培育成为福建乃至海西文化演艺中心城市,全力提升厦门城市的文化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抓优质提升,着力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标杆城市。对标上海、赶超高雄,推动落实《关于加快构建厦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便捷化和优质化进程,构建“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力争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覆盖全社会、优质便捷、均衡发展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公共文化资源效能最大化。持续推动科技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免费开放。推动公共文化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品种丰富、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文化资源体系和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基本建立。继续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创建,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地区”和“国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地区”两项全国试点工作出成效、出经验。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加强文化进基层和文化扶贫工作力度,保障好弱势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补齐短板,加快建设岛外新城的公共文化设施,重点推进集美新城诚毅图书馆及镇街综合文化站建设,推动建设厦门文体中心(15000个座位)落户翔安,推动岛外各区建设完善“三馆一院”(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深化文化惠民实效,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鼓励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文化生活,扶持培育社会力量办文化,逐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的资源供给能力和传播能力。
六、抓引导扶持,努力建设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示范城市。以科技创新为支撑、融合发展为导向,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为保障,重点推动创意设计、影视动画、演艺娱乐、数字内容与新媒体、艺术品保税等业态发展,全力推进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实施项目带动,重点培育闽台(厦门)文化产业园核心二期(湖里老工业厂房文创园)、海峡两岸龙山文创园、沙坡尾海洋文化创意港等一批特色鲜明、集聚发展、链条完整、效益良好的重要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推进华强二期、神游华夏二期、国际艺术品(金融)交易中心和海丝艺术品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梦想世界”“国家音乐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尽早落地。强化文化企业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服务保障,努力构建现代开放健康有序的文化消费市场体系。
七、抓规范繁荣,着力构建现代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健全的样板城市。制定完善服务扶持文化市场的措施办法,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坚持一手抓发展繁荣、一手抓执法监管,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持续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推进“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提升文化市场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理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行业服务,制定和完善促进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促进文化资源跨地区流动,打造区域性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版权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推进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全面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完善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目标。以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加强市场监管为重点,培育高端商业演出市场,重点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文化娱乐游戏业转型升级,继续扶持实体书店发展,推动商业演出、商业电影快速发展,促进文化市场及文化消费健康繁荣。
八、抓交流合作,着力打造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持续深化“对台文化交流基地”“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基地”“海峡两岸文化研究基地”“海峡两岸新闻出版交流月合作基地”“两岸新闻人才交流培训研习基地”建设。推动两岸文化在各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加强两岸文化学术机构与人员的交流合作,开展对台课题研究,持续办好《台湾文化动态与研究》;鼓励与台湾知名文化艺术中介机构合作,积极与台湾演艺机构共同创作具有两岸特色的艺术精品;指导推动海峡两岸图书出版业交流,扩大厦台图书出版贸易合作;规范境外人员参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管理;继续加强涉台文物保护,完成第三批涉台文物古迹保护标志安装工作;推动加快加强厦金文艺交流合作。持续打造对台对外文化交流平台,重点办好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乡音之旅”巡演、南洋文化节等文化品牌交流活动,重点突出对台青少年文化交流主题,深化两岸传统艺术及民心交流。争取2016年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在金门举办,为打造厦金生活圈做贡献。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完善国际友好交流点布局,充分发挥厦门作为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城市的作用,扩大对东南亚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图书出版等各领域交流。推动闽南文化“走出去”和世界优秀文化“请进来”,提升巩固与友城间的文化交流合作,组织文艺院团赴友城惠灵顿开展2016“欢乐春节”文化交流演出活动,组织文艺院团参加国际性文化艺术节和赛事等活动,进一步树立厦门文化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
九、抓保护传承,着力打造展示闽南文化魅力的窗口城市。合理保护利用城市历史文化要素,全力推进鼓浪屿及闽南红砖建筑“申遗”。继续推动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文物点纳入全市“多规合一”一张图。科学合理保护各级文保单位及可移动文物,协同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加大力度保护留住乡愁的古村落、古民居和传统习俗,争取成立全市文保工作常用专项基金。加强博物馆建设,推进博物馆展陈与青少年教育衔接,鼓励文物博物活态展览。推进实施《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构建完善闽南文化传承体系,持续培育海峡两岸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大赛、莲花褒歌比赛等闽南特色非遗文化传承弘扬活动,深化闽南语及闽南文化进校园、进社区工作,扶持“闽南文化走透透”活动品牌建设,筹建“闽南文化展示体验中心”并落户集美,着力推动闽南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来源: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