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进一步保护、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扩大了福建红色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是专题调查,摸清全省革命文物家底。福建省现有原中央苏区县37个,视同原中央苏区县4个,比照原中央苏区县政策的县11个,境内遗存着大量的革命旧址。为摸清福建省革命文物资源,福建省文化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革命文物保护和展示利用工作,2014年,福建省文物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革命文物资源专题调查。据统计,福建省拥有革命文物97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1处。经过调查,摸清了全省革命文物家底,为下一步保护利用工作提供基础。
二是完善法规,革命文物保护有法可依。2005年以来,福建省积极开展大量立法调查研究,对《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进行全面修订,2009年8月2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针对福建省革命文物保护实际,特别是福建省中央苏区县数量众多的特点,列出“中央苏区革命文物的保护”专章,对中央苏区革命文物的保护作了特别规定,从五个方面明确加强对革命文物保护和管理。
三是项目带动,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近年来,福建省委、福建省政府加大了对中央苏区革命文物保护的投入,福建省文物局也多方努力争取到中央对重点革命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支持,组织编制各项规划,有计划地安排革命文物保护项目。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做好革命文物保护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实施了古田会议旧址群等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项目,共争取中央财政资金4454万元。邓拓故居等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项目,省级财政共投入325万元。
四是强化利用,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福建省革命旧址中的全国重点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基本都对外开放,文化文物系统管理的革命纪念馆或以展示革命斗争史为主题的博物馆共有12座,这些革命旧址、革命纪念馆(博物馆)均为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古田会议旧址群等一大批革命文物列入红色旅游线路。福建省文物局依托革命旧址、革命纪念馆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配合重大纪念日和节庆,充分利用革命文物优势,采取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弘扬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全省初步形成了以革命旧址、革命纪念馆为中心,辐射各乡镇革命纪念(陈列)室(馆)和革命旧址辅助陈列相配套的多层次、多方位的革命传统教育网络。福建省图书馆历来重视弘扬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图书馆立足馆情,注重发挥馆藏红色经典文献资源优势,积极推进数字环境下的红色文化资源建设,用好用活“东南周末讲坛”、新媒体等平台,以实际行动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文化、发扬红色传统,有力地推动了馆藏红色文化的传播。2015年至今,有关党史、党的方针政策、革命先辈丰功伟绩和英雄模范人物故事等内容的系列图书和音像资料征集就近700种。在“七一”“八一”等重要节日和纪念日期间,相继推出“铭记历史——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光荣与辉煌’——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等专题书展,展出“红色书籍”500余册,阅览超2000人次。借力总分馆和汽车图书馆等服务平台,为基层、社区和部队等分馆常态化配送“红色书籍”。自2011年以来,福建省图书馆自建“建党90周年·海西红土地党建信息库”,共增补、修订“福建党史大事记”“海西革命先辈”等信息81.7万余字,增补图片136张,为推广八闽红色文化提供了良好平台。2015年起,福建省图书馆开启《福建文化》宣传片拍摄制作工作,并将八闽红色文化作为宣传片的重要板块对外展示。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福建省图书馆共举办红色展览3场、革命传统教育讲座与活动28场,吸引了近1.5万名读者和市民参与。福建省艺术馆举办“匠心至上”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传统工艺美术主题展、拟承办“长征路上的非遗”——2016年第九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展演活动,以及拟在三坊七巷、龙岩举办红色主题展示展演活动等。(来源:福建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