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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住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产品供给、品质提升、人才培养等方面推出16条具体措施,推动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措施》有效期将持续至2027年12月31日。
《措施》提出,要提升星级饭店数量和质量,对新增获评四星级、五星级饭店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0万元奖励;现有的四星级、五星级饭店通过评定性复核检查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运营补助20万元、30万元。2027年年底之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增1家四星级以上标准饭店或品牌酒店。(李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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