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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厅与潮州市政府签订笔架山潮州窑遗址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1-10-12 14:43 来源:广东省文化网 编辑:马思伟
信息来源:广东省文化网 2011-10-12

    9月28日下午,广东省文化厅和潮州人民政府在潮州迎宾馆隆重举行笔架山潮州窑遗址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广东省文化厅厅长方健宏同志、中共潮州市委书记许光同志、潮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李庆雄同志、广东省文物局局长苏桂芬同志等出席签约仪式。 
    广东省文化厅方健宏厅长和潮州市人民政府李庆雄代理市长一同签署了《广东省文化厅、潮州市人民政府笔架山潮州窑遗址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确定在“十二五”期间,广东省文化厅、潮州市人民政府将积极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笔架山潮州窑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充分发挥该遗址在加强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和文化惠民方面的积极作用,将笔架山潮州窑遗址建设成为我省大遗址保护的示范点。 
    《协议》明确了双方的职责,同时成立了共建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省文化厅厅长和潮州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主任由省文物局局长和潮州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省文物局和潮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省文物局和潮州市文物旅游局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联络。这是广东省文化厅关心支持潮州文物保护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潮州市文物保护研究工作的一件大喜事。 
    仪式上,广东省文化厅方健厅长在讲话中指出,这既是广东省文化厅、潮州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重要举措,也开创了我厅首次与地方人民政府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和传承合作先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他强调要扎实做好笔架山窑大遗址保护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要敢为人先,致力于将笔架山窑遗址打造成国家级的考古遗址公园,创新我省有中国特色的大遗址保护展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