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化部、财政部的要求,广东省在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2014年9月,省文化厅、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一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广州市花都区等创建第一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8个,梅州市“以‘三多三促’模式建设农村文化俱乐部”等创建第一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14个,经过申报和答辩,成功进入创建行列。目前,22个创建地区和单位已全部完成创建规划和创建工作方案的印发,进入全面创建阶段。
广东省第一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创建地区和单位在地域分布上覆盖了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示范区(项目)创建在全省范围内均有示范和借鉴意义;二是广东省成立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组,制定了省级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专家分片指导名单,充分发挥智囊和外脑对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指导促进作用,为创建工作解决疑难杂症;三是广东省设立了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专项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撬动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创建工作。
下一步,广东省文化厅将以2015年全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第一次专项督查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并于今年年底对创建工作开展中期督查。(来源:广东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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