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鼓励传统剧目重排和新剧目创作,进一步推动地方戏曲传承保护与发展,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结合广东省地方戏曲发展实际情况,广东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定于2015年开始实施“广东省百台地方戏发展扶持计划”。
“发展扶持计划”主要扶持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含民营院团)创作、复排、演出的大型优秀剧目,包括粤剧、潮剧、广东汉剧、山歌剧、雷剧、花朝戏、采茶戏、正字戏、西秦戏、白字戏、木偶戏、皮影戏等。通过多项扶持,着力推动广东地方戏曲创作和演出,推出一批优秀作品和人才,繁荣地方戏曲市场,传承和发展优秀岭南传统文化。
一是加强资金扶持。计划以三年为一周期,每年省财政拟投入1600万元扶持全省优秀传统剧目和新创作剧目共100台,其中重点扶持20台,扶持资金额度为30万元到50万元;一般性扶持80台,扶持资金额度为10万元,同时要求市县财政给予配套支持。扶持资金用于创作、修改优秀地方戏曲艺术作品,提高演出补贴,培养戏曲人才,加强院团设施设备建设等。
二是突出文化惠民。受资助剧目排练完成后要积极参加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基层巡演、文艺院团低票价惠民演出等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深入基层、惠及群众,重点扶持剧目要演出8场以上,一般剧目演出5场以上,其中1/3以上场次为学生专场。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要求受资助的剧目为地方戏曲创作及表演人才特别是中青年优秀人才提供更多的创作实践机会和展示才华的舞台,进一步提高艺术人才的专业技能水平,有利于戏曲人才的培养。
四是加强宣传推介。组织省内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开辟专门栏目、频道、频率等,加强对地方戏曲特别是受资助剧目的宣传、介绍,努力营造有利于地方戏曲发展的社会氛围。对认真创作、修改加工,演出效果好、广受欢迎的优秀剧目,将通过加大政府采购、推荐参演参赛等方式给予更多支持。(来源:广东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