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文化厅印发了《甘肃省文化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1—2015年)》,《规划》明确了甘肃省“十二五”期间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等。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甘肃省要建设4支文化人才队伍,包括领军人才队伍、骨干专业人才队伍、专业后备人才队伍和农村实用文化人才队伍。《规划》还进一步细化了各支队伍人才培养对象入选条件,以正高职称,获得国家级二等以上奖,年龄40至55岁之间为主体,入选领军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以副高以上职称,获得省级二等以上奖,年龄30至40岁之间为主体,入选骨干人才培养对象;以初级及以下专业人才为主体、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为重点,获得国家优秀奖、省级三等奖、市二等奖以上,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的,入选后备人才培养对象等。
《规划》提出了18项主要任务和具体实施措施,包括进一步做好人才库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建立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加强人才制度建设、加大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支持力度等。明确了6项组织保障措施,包括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规划》落实到位;加大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力度等。
《规划》的出台,将为拓展文化人才培养途径,发现、培养、引进各方面的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和领军人物等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还将有效地解决甘肃省文化人才总量不足、队伍老化、流失严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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