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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08 09:43 来源: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李晓霞
信息来源: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09-08

  近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十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导乡村民宿开发和建设,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指导意见》提出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不断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制定、推行乡村民宿服务质量标准,开展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工作。坚持规划引领,规范有序。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市场接受程度,遵循顺应自然、生态优先的原则,科学、有序建设开发,注重延续历史文脉、保持传统风貌,确保文物安全,防止大拆大建、低水平重复建设。坚持产业融合,统筹布局。高起点策划、高水平创意、高品位包装,坚持乡村民宿与当地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相协调,统筹开发建设凸显文化特色、乡村文明的多业态乡村民宿集群。坚持示范带动,重点培育。以文化为根,以特色为先,以创新为魂,以大众为基,以品牌为要,以基础条件好或独具特色的区域为乡村民宿发展重点,打造乡村精品民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提高乡村民宿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推出一批主题突出、内涵丰富、类型多样的精品乡村民宿,打造一批地域特征鲜明、设施服务完备、示范效果显著的特色民宿集群,培养一批能力强、善创新、会干事的乡村民宿管理经营队伍,满足多层次、个性化、品质化的大众旅游消费需求,推动乡村民宿产品和服务质量、发展效益、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成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标志性产品。

  《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结合甘肃省实际,明确了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五项重点任务。在完善规划布局、优化资源开发方面,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合理布局民宿项目、民宿集聚区,为社会力量合理利用文物建筑开办民宿、客栈提供便利条件。在丰富文化内涵、加强产品建设方面,深入挖掘长城、长征、黄河、丝绸之路等文化文物资源,充分展示地域特色文化,丰富乡村民宿文化内涵。在引导规范发展、推动品质升级方面,推进实施旅游民宿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培育一批乡村等级旅游民宿;鼓励各地在符合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定和标准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乡村民宿建筑、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环保、服务等地方标准。在创新经营模式、带动增收致富方面,鼓励城镇居民等通过租赁产权明晰的闲置宅基地房屋、合作经营等方式开展乡村民宿经营。在加强宣传推广、引导合理消费方面,充分运用“一部手机游甘肃”等平台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各级智慧平台联动共享,用现代科技、智慧手段加强对乡村民宿产品的精准宣传和互动反馈,推出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乡村民宿。

  《指导意见》围绕强化统筹协调、优化证照办理、保障用地用房、创新支持政策、加强人才支撑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指导各地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在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公共服务、环境营造、安全保障等方面同向发力,解决乡村民宿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障碍问题,推动形成政府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的综合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