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日前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区旅行社的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进行规范。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系列文件构建起“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信用修复”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统筹信用信息采集、归集与管理,逐步与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建立起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总分100分,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4个等级,明确6类“一票否决”直接判定为D级的情形。《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符合“已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信用管理措施期满”等条件的D级旅行社,可按“申请—受理—核查—决定—修复”流程申请信用修复。
下一步,广西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组织诚信经营培训,引导旅行社强化信用自律。同时,推动旅行社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邝伟楠)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突出数智赋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