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中国文化报驻河北记者李秋云报道:日前,河北省文化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工作部署,制定出台《河北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 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11年至2013年河北省各设区市公共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并按时间进度进行了任务分解。
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对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剧院(剧场)、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文化活动室等设施的建设工作,各设区市要按照国家建设标准,结合本设区市居住人口情况进行研究设计,保质保量完成;制定出台《河北省文化广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各地要因地制宜,建设各类符合本地群众文化活动特点、功能健全的文化广场;要完成河北省博物馆、河北省图书馆改扩建工程,推进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的建设任务。在城市风貌特色建设方面,《方案》提出要注重建筑与文化的紧密结合、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呼应,构筑有别于其他城市的外观形象;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传统民俗、技艺特别是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建设一批能够充分反映城市人文精神和时代特色的城市雕塑。
《方案》要求各地区、各有关方面加强规划设计,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督导,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奖惩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上一篇: 河北石家庄大力支持动漫原创作品 |
下一篇: 石家庄检查重点文保单位防雷安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