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化厅督查组到廊坊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2-03-05 11:35
来源:河北省文化厅
编辑:全悦
信息来源:河北省文化厅 2012-03-05
2月24-25日,由河北省文化厅副厅长彭卫国带队的省文化厅督查组对霸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廊坊市文广新局局长卢留虎、副局长李永生等陪同检查。
督查组首先在霸州市召开座谈会,听取霸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和廊坊市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并听取了相关县区文广新局负责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意见建议。随后,督查组一行赴霸州市胜芳镇、信安镇实地检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胜芳南音乐会、高桥音乐会保护情况;2月25日赴霸州市岔河集乡文化站、西粉营文化大院和朝阳社区文化中心等处实地督查霸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情况。
彭卫国对霸州示范项目创建和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霸州文化建设已然成为全国县级文化建设的标杆,为廊坊增了光,为河北添了彩,希望霸州要继续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使文化惠民的效益最大化,为实现霸州特色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不懈努力。
卢留虎指出,霸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整体运行良好,希望霸州在突出亮点、打造品牌、形成特色、绽放精彩上做文章,带动各县(市、区)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一是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使用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二是千方百计争取中央保护专项经费和县级配套资金,为非遗保护提供资金保障;三是转变思路,把非遗的传承保护同生产开发、经营利用和产业发展结合起来,调动传承积极性,科学推进非遗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