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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黑龙江省文化厅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以有效的工作机制为推进,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全省文化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文化发展活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截至2016年5月,共取消行政权力12项,暂停实施5项,下放4项,取消非行政许可类别2项,取消各类年检6项,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6项,大力精简审批时限和环节。在2015年度省直机关工委对全省优化发展环境督查排序中排名第5位。
一、全面细化清单梳理,在统一规范行政权力上用实招。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和部署,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步规范全省文化系统行政权力目录,实现了省市县区行政权力标准化、规范化。一是明晰权力事项。对法定职权彻底整理,经权力清单工作小组审定,制定出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印发通知,对省级保留、取消、暂停实施和下放事项一一列表,并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地市、县两级文化文物部门做好承接十分便利。二是厘清层级权限。在梳理省级权限的基础上,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文化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了省、市、县、区四级行政权力标准目录,同步在文化厅网站上公布,使群众和市场主体清楚了解到全省各级文化部门的管理权限和权力边界。三是有效指导基层。对地市、县给予直接政策指导,先后提出修改意见56条。同时依据标准目录,地方在此基础上可以适当做加减法,充分考虑地方差异,从根本上消除“同一权力事项、同一法律依据出现不同权力名称和多个权力事项”问题发生。四是方便群众办事。对44项依申请类权力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理,相对应的制作出统一规范的流程图和一次性告知单,群众和市场主体不出家门就可办理所有申请事项,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和市场主体。五是实施全程监控。通过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平台,申请人可以随时了解办理动态,监管人员也可以全程掌握情况,发现超时和违规操作及时处理,做到了最大限度的公开和透明。
二、注重消减实质权力,在取消承接下放任务上求实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步骤是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力。一是坚决多取消下放行政许可。黑龙江省文化厅最大限度地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取消的12项权力其中行政许可达10项,暂停实施和下放的8项全部都是行政许可,黑龙江省文化厅保留的省本级行政许可仅为20项,占比达90%。二是顺利承接国家下放的权力。依据国发〔2013〕19号、国发〔2013〕44号和国发〔2014〕27号文件要求,黑龙江省文化厅共承接国家下放的9项涉及文化行政审批项目,经过主动与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相关司局联系沟通,积极与省内相关厅局协调配合,使国家下放到黑龙江省文化厅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了网上审批,网上审批率达100%。三是对下放的权力实施有效承接。黑龙江省文化厅共下放4项行政权力,但其中一项“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下放后,近期国家已取消,黑龙江省各市(地)也相应地取消。其他3项下放后总体运行良好,各市(地)和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能够按审批时限完成审批,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经营者可以方便快捷地进入市场。
三、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在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上重实绩。根据《黑龙江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文化部门工作实际,全面简化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流程。一是规范便民服务流程。制定并下发《省文化厅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方案》,全面梳理公共文化服务事项目录,逐项编制服务流程和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等内容,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二是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在以往简化的基础上,每一个审批项目再次精简,平均精简1-2个审批流程,最多精简了3个审批流程。受理材料更是精简了1-3个,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三是强力压缩审批时限。在原有13-15天左右时间的基础上,平均压缩了2-3天,普遍达到了10天左右,从而使黑龙江省文化厅的全部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均低于法定要求时限一半,目前黑龙江省文化厅实际办理时限比承诺时限提速70%以上,行政审批效率大大提高。四是大力减少多次审批。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审一次”的明确要求,黑龙江省文化厅原有两项审批需审两次,最后通过协调和沟通均改为审一次,实现全部审批项目均为“审一次”的工作目标。五是创新服务方式途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加快实施办理结果的自助打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同时,积极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文化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六是坚决取消省级年检。对原有6项年检年审事项进行认真排查,全部取消省本级年检,2016年在规范全省文化系统行政权力标准目录过程中,将唯一剩下的年检“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取消,实现了行政权力无年检类别的工作目标。七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结合落实国家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政策(国发〔2016〕11号),梳理出6项中介服务项目,保留2项、规范1项、取消3项。对保留的事项,全部要求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执业公示制等制度,并对其执业活动加强监管。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规范市场监管体系上使实劲。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注重与省工商局等相关厅局密切合作,对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做实做细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对有包含、交叉和重叠关系的国务院、省政府和黑龙江省文化厅的权力清单项目名称进行了细化梳理,厘清关系后上报省政府办公厅,为工商登记实行“先照后证”奠定了良好基础。经过三次调整,将所有涉及工商登记的行政许可均由前置改为后置。二是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监督检查。对重点市(地)开展了专项检查,针对各种违法违规、承接下放权力不到位、擅自变更、变相增减审批和年检年审等突出问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进行全面清理和彻底调查。今年4月又下发相关通知,再次强调坚决取消各级各类年检,同时对暂停实施和跨地区艺术考级备案工作作出具体解释和指导。三是推行“双告知、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借助“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黑龙江省文化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平台管理,及时反馈审批信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结果;着手划定市场管理范围,已经制定《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建立起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正在积极准备建立文化市场主体名录库并通过技术手段,以摇号等非指定方式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频次和抽查对象,避免重复检查和过度执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依托“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进行核查,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状态,协同配合联动执法,形成全省统一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来源:黑龙江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