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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下午,黑龙江省政协召开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座谈会。座谈会由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于莎燕主持,黑龙江省文化厅厅长张丽娜汇报了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情况,黑龙江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杜宇新做出重要总结。
张丽娜首先介绍了黑龙江省非遗的总体保护情况,目前非遗名录体系和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体系较为完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方法逐步完善,非物质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机制日益完善。其次提出了对于非遗所制定的以记录式保护、研究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活态式保护、传播式保护和整体性保护为主的非遗保护传承利用体系。同时也提出了对于非遗保护所面临的诸如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保护经费仍然存在困难、社会认知程度还需提高的困难和问题。最后做出了下步工作建议,包括设立省级传承人补助经费、建设一处省级非遗展示展览馆、多开展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等。
与会的专家学者从专业的角度各抒己见。省艺术研究院原一级编剧常晓华梳理了非遗保护在黑龙江省的历史,提出应对龙江剧多重视的建议。省民族博物馆原副馆长张敏杰介绍了黑龙江省非遗工作“起步晚、起点高、发展快”的特点。省社科院文学所所长丛坤提出文化生态保护也是重点,应加强对省级生态保护区的认定。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龚强认为,“认识黑龙江,才能发展黑龙江”,建议加强对黑龙江地方史的宣传工作。
最后,杜宇新做重要总结,他首先对黑龙江省文化厅对于非遗保护的工作做出了肯定,尤其是《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出台使得黑龙江省非遗保护有法可依。同时强调,非遗保护应保留多样性、激发创造力。要结合黑龙江省地域环境,发掘保护黑龙江省非遗优秀资源,也可以从市场经济角度,使非遗和文化产业相结合,扩大影响力。同时强调非遗保护工作要组织社会力量、加大参与度,可以和经济建设、教学科研、公益、对外开放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利用包括新媒体在内的多种宣传形式,进一步弘扬和发展黑龙江文化。(来源:黑龙江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