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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由黑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黑龙江省学习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专题培训班在哈尔滨市举行。省文化厅副厅长韩慧峰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处长李春芝、省图书馆馆长高文华、省艺术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杜伟参加开班仪式。全省省、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馆长及业务骨干200余人参加专题培训。
此次专题培训邀请了中国图书馆学会副理事长刘小琴、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金武刚、章明丽、邱冠华等,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图书馆法主要精神、总分馆体系建设、阅读推广等方面对公共图书馆法进行解读。
韩慧峰在开班仪式上指出,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图书馆法,是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它的出台,必将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和服务提供根本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有利于完善我国文化法律制度,有利于推动图书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
韩慧峰强调,公共图书馆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公共图书馆工作实际和发展规律的重要法律,要注重梳理法律的主要内容,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牢把握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方向;要完善体系、增强效能,提升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水平;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激发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动力。
韩慧峰要求,各地要以贯彻实施公共图书馆法为契机,抓好学习培训,开展普法宣传,完善配套制度;要积极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进一步完善设施网络建设,加强数字化建设,加快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和市地级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不断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文明新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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