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与江苏浙江分别签署《文化交流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2-05-09 08:52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辑:全悦
信息来源:中国文化报 2012-05-09
中国文化报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代表团赴江苏、浙江学习考察。这期间,宁夏文化厅与江苏省文化厅、浙江省文化厅分别签署了《文化交流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加强文化交流合作,共同推进东部“文化强省”和宁夏“特色文化强区”战略目标的稳步实现。
根据协议,宁夏将与江苏、浙江建立文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总结跨区域文化合作进展情况,确定合作发展重点领域,建立文化部门交流互访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文化管理人员进行互访,增进相互了解。宁夏与江苏还将搭建两地间文化信息共享平台,展示苏宁地域文化和文化动态,为两省区文化企业提供相关文化咨询、政策服务。
宁夏还将与江苏、浙江加强文化艺术合作交流,推进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剧目进行互访演出,联合举办美术展览、学术交流等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两地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行异地展示和人员交流,互相为对方优秀剧目到本地演出提供帮助和支持,推动苏浙宁文化走出去;加强文化产业协作发展,共同打造文化产品综合展示交易平台,适时组织文化产业项目对接和推介活动;推进文化艺术人才交流,加强文化系统人员的联系和了解。
据悉,宁夏与江苏省文化部门每年将互派3至5名文化创意、文化管理、艺术等方面的人员到对方文化部门挂职学习;浙江省文化部门将提供优惠条件,帮助宁夏培养创意策划、经营管理、艺术人才,适时在浙江举办艺术创作、文化产业专题培训班。(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