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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发布《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苏州美术馆)市民展厅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根据这一办法,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免费到苏州美术馆“市民展厅”举办个人书画展。
该《办法》明确,在市民展厅举办的展览应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社会主义主流价值,秉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并应按照《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苏州美术馆)展览资格评审制度(试行)》的规定,由本人直接向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提出申请,经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苏州美术馆)展览资格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获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后,即可办展。对在市民展厅办展的程式等具体事项,《办法》规定,不举行开(闭)幕式,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不做广告及海报,办展人不得从事商业营销等活动,展期则控制在7天(含布撤展)以内。
目前,已经有市民向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提出申请。苏州美术馆“市民展厅”的首个展览预计将在5月底推出。(来源:江苏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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