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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苏州市文广新局制定出台的《苏州市文化研究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旨在凝聚各方智慧、激发文化研究活力、探索制度设计研究和成果转化、规范文化研究项目资助管理,为推进苏州文化建设提供理论准备和创新动力。
在资助对象方面,《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可获得资助;在文化研究项目形式方面,《办法》列举了文化理论研究,文化建设重大实践问题研究,文化政策、法规、规划研究,文化科技研发、应用软件开发,文化资料抢救整理,文化工具书编纂等形式;在研究项目征集方面,《办法》明确了课题定期征集、委托外包和成果购买等方式,对文化研究项目的确定及资助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性;在资助金额方面,《办法》确定了分类资助的原则。其中,重点资助项目给予的研究经费资助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一般资助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为10万元。为了使相关文化研究的成果更好地应用,苏州市文广新局将建立文化研究成果库,集中开展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包括后续研究、出版等。(来源:江苏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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