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全国联播 > 江苏
江苏
江苏出台《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8-10 09:40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5-08-10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意见》,近日,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江苏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等作出了全面部署。 

  《实施意见》明确了江苏“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程度达到85%以上,公共文化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达到90%”的目标,并提出了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0.16平方米以上,实现县县有博物馆,3个地区创建成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6个以上省辖市、40个以上县、400个以上乡镇(街道)创建成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90%以上等一系列具有江苏特色的重要目标和具体举措。《实施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一是重要性,重点阐述了江苏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时代背景、存在问题以及制订《实施意见》的重要性等。二是总体要求,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三个部分,特别指出《实施意见》要形成与江苏“两个率先”要求相适应、具有江苏特点的公共文化建设新格局。三是重点任务,即: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加强公共文化资源统筹管理、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快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创新公共文化运行机制等六项重点任务。四是保障措施,从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财政支持、完善政策法规、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 

  作为《实施意见》附件的《江苏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2015—2020年)》中,包括具体指标和标准实施两个部分,其中具体指标包括设施与设备、项目与内容、人员与经费等三部分28条。标准实施中,重点强调江苏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到2020年全省达到或超过省级标准,开展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2017年组织中期督查,2020年开展全面检查,以确保《保障标准》在全省真正落实到位。(来源:江苏省文化厅)